都兰法院依法强制搜查 让被执行人家底无处隐藏
10月23日,在都兰县香日德镇被执行人陈某家中,都兰法院法院干警宣读完由院长签发的《搜查令》后,随着执行局局长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中展开了搜查工作。通过干警耐心细致的搜查,共查封扣押现代牌轿车1辆、五征澳力农机车1辆、康佳液晶电视1台及都兰县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公章2枚、法人私章一枚。
此次强制搜查的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是青海都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分别是都兰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经都兰法院民事调解后自愿达成协议,都兰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应于2018年6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青海都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共计308.86万元,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并督促被告都兰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9月12日都兰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都兰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陈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未收到陈某财产申报表后,都兰法院于10月10日对其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期间,陈某家属也未前往执行局协商履行债务事项。执行案件推进例会中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陈某家中实施强制搜查行动。
为确保执行现场搜查顺利开展,预见和评估执行风险,都兰法院院长王军作为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提前组织参与执行人员集中研讨执行方案,详细制定预案,现场由执行局局长索南才让担任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整个执行过程。在执行现场,强制搜查工作人员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搜查过程录音录像,做到了文明、依法、规范执行。在全体干警的有力配合下,整个搜查行动分工合作明确,井然有序的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搜查行动,邀请了申请人代表、承担连带偿还义务的第二被执行人代表参与见证执行,充分体现了落实“阳光司法、阳光执行”的执行理念,同时为下一步执行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奠定了基础。此次的搜查行动,再一次实现了都兰法院在保障权益司法工作中的信心与决心让人人看得见,也强化了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侥幸心理彻底击溃,对其他被执行人也产生了极大的威慑效果。
作为首批“第三方评估”受评法院,都兰法院考核工作告一段落,但是作为人民群众实体权益的“守护神”,执行干警始终不敢有一丝松懈。执行攻击活动只有“逗号”,没有“句号”,都兰法院将继续牢记职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在凝聚各方合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责任,做到组织保障有力,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查人找物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效果赢得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尊重;进一步对标找差、合理施策,全力保障、持续推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确保质效核心指标稳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