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涉党政机关案件
近日,都兰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为申请人执行案款到位309.65万元,并收到申请人致谢的锦旗。
都兰县民安林木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10月,从青海都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的农牧业产业发展担保资金专户作为担保金取得贷款,贷款金额为3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2年,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分期还款。还款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3月青海都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都兰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及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二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18年9月向都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都兰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都兰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及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法人代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在10月下旬对都兰县民安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和强制搜查手段,扣押了1台农机用车和1辆现代轿车,扣押财产现处于司法拍卖价值评估阶段。由于拍卖物品价值与309.65万元的案款相差甚远,故在采取强制手段时通知负有连带偿还责任的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代表进行了具体过程见证,并于12月5日对负有连带偿还义务的都兰县农牧林业和扶贫开发局单位账户并进行案款冻结和扣划,次日完成了案款的发放。至此,一件被执行人涉党政机关案件圆满结案。
涉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历来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不少人认为法院执行政府只能是“和稀泥”“官官相护”。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能否严格依法办事,成了老百姓衡量人民法院执法权威和执法水平的标志,法院执行干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此次通过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依法执行,一方面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化解政府、人民团体同其他市场主体的经济矛盾,使政府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的行为得到规范,树立“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形象,并为今后新增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执行起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