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有成效
一、深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利用当地经济优势,找出破解贫困的途径。该院帮扶的对象集中在香日德地区,大都是从民和、乐都等地移居到此,建村时间不长,人多地少,没有村办企业,村民的整体生活水平不高,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当地牲畜饲料相对较为丰富,针对这一特点我们积极为他们制作项目计划申请书,向有关部门争取牲畜饲养项目。今年为他们完成多个项目计划申请,明年将帮助他们加以落实。
二、因人而异,实施帮扶措施。针对帮扶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一人一点子,一户一办法。村民刘英英家庭成员三人,与其母亲赵玉姐同住,经济来源主要依靠3亩的承包地和每月的316元的低保金生活,母亲赵玉姐体弱多病,患有癌症,现在化疗期间,儿子刘英青现在都兰三小上学,家中无劳力,近几年,为看病四处借钱,已医疗费就花费十几万元,针对类似情况,我们充分发挥村民集体的力量共同帮扶。首先,在取得村委会的支持下,发扬村民的互帮、互助的精神,把对贫困户的帮扶行为写进村规民约,农忙时对缺乏劳力的农户以义务工的形式予以帮衬。让他们感受到我们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他们,没有忘记他们的疾苦。其次,向社会提出倡议,通过募捐活动为其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村民靳生福家庭成员六人,靳生福夫妻和儿子、儿媳以及孙子、孙女共同生活,经济来源依靠13亩耕地和每年领取的低保金3000元,靳生福本人视力残疾,劳动力仅有两人,根据他本人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该院指派专门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互联网知识的传授,帮助他们在网上开商,销售当地的土特产如红枸杞、藜麦等,现在他已基本掌握了相关的知识。村民刘文忠,肢体残疾,与80岁的母亲共同生活,经济来源主要依靠8亩耕地和每月300元的低保金,生活十分困难,为此,该院针对他的这一情况,在他们家门口帮助他办起了一个小卖店,有效地改变了一家的面貌。
三、从他们的生活、生产入手给予适当的物质帮助,今年,都兰法院干警为帮扶对象募捐发展资金3.2万元。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目前他们中间的一些人虽未走出贫困,但已经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坚定了脱贫致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