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想起旧怨 持刀捅死前妻

27.07.2015  11:26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湟中县的汪某某借着酒劲对前妻痛下杀手。7月24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故意杀人案移送至湟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7月18日下午,家住湟中县上五庄镇拉目台村的汪某某与朋友喝完酒后独自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家,他想起了前妻的种种背叛行为,于是怒从心起,借着酒劲从家里拿了一把匕首,开着摩托车来到了湟中县拦隆口镇白崖二村前妻童某某居住的杨某某家。与童某某见面后两人便起了冲突,暴怒之下汪某某用匕首朝童某某身上捅了几刀,导致童某某当场死亡。此时,出手阻拦的杨某某的父母也被汪某某所伤。

  汪某某为何如此狠心,杀害前妻呢?原来,七年前,汪某某与童某某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为家庭琐事时常争吵,二人感情逐渐走下坡路。2013年12月,童某某的婆婆与杨某某的母亲同在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一间病房住院。童某某与杨某某就相互认识并产生了好感,之后便一直保持联系。2014年年初,童某某以回娘家为由离家出走,并以夫妻名义住进了杨某某的家里,之后童某某一直没有回家,并为杨某某生下一个儿子。2015年4月,汪某某与童某某经湟中县上五庄镇法庭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之后,童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2.5万元赔偿款及孩子每年5千元的抚养费,这让汪某某的怨恨加深,最终酿成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