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触犯法律 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09.12.2015  15:54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陈某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5月8日23时许,被告人陈某醉酒驾驶  “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由民和县甘沟乡往官亭镇街道方向超速行驶,当行至享大线73km+20m处时,与对向行驶的马某驾驶的“起亚”牌小轿车(承载马某甲)发生碰撞,造成马某甲流产,车辆损坏。经民和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且经鉴定后,陈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血醇浓度为159.48mg/100ml,系醉驾。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0000元,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四年多来,全国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0万起。“双节”将至,为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法官提醒您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