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政局采取“四个强化”助推民生领域改革

17.10.2015  13:24
  去年以来,西宁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基层民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目标,以“四个强化”为措施,扎实助推民生领域改革工作,为促进民主政治制度......   去年以来,西宁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基层民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目标,以“四个强化”为措施,扎实助推民生领域改革工作,为促进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以强化基本民生为抓手,全面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取消农村低保指标限制,4.95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扩大和提高了救助范围及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2万元,为5815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221万元;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四区已实现全覆盖,1175户2904名农村低保对象纳入统一保障范围,三县正在试点,年底可完成全覆盖。分步实施低保工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便民利民措施,各区县均建立了以镇(办)行政服务大厅为平台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工作机制,统一接收申报材料,分转各审批单位审查,限时办结,健全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以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全力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优先保障“三无”、五保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发展模式,投资6.3亿元实施城东区民族养老院项目、青海颐景园健康养老城项目、西宁市医疗养老康复中心项目和青海省养老示范基地项目。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引进了“海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光彩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体系”,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服务系统,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精细化的为老服务,争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3337万元,为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居家服务和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为80岁以上老人购买了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促进了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以强化基层民主管理为载体,积极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第九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落实村级运转经费3944万元,下拨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500万元,建立了村(居)委会成员报酬增长机制,并首次为每个社区安排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上报了《关于建立社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社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方案》,对需要社区准入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界定,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工作,提高了社区服务群众能力;规范村(社区)“两委”成员绩效考评,采取区县、街道(乡镇)为主的自上而下考核,村(居)民为主自下而上评议的方式,对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绩效考评,下达村“两委”报酬4031万元,提高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以强化社会组织改革为方式,认真规范行业发展事项。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备案登记双轨制,直接登记社会组织26家,备案登记420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规范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草拟了《关于西宁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因地因业因会缜密制定脱钩试点进程,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市属行业协会政社分开的15家,占总数的28%,激发了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西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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