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0.03.2016  09:52

  如何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6年青海省残联的做法是:抓具体、具体抓,抓小、抓细、抓平时,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考核、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一、层层传导,共同推进。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与8个市州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进行廉政集体谈话;市州残联向省残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列为8个市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目标考核范围,占考核总分值的10%;省残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作风,主动跟进。省残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廉政谈话2次,填写谈话记录表。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省残联党组集中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坚持每年听取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2次,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任务。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驻会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进行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组成互查互评组检查考核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措施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按标准核查到位;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配齐上岗,班子成员每2个月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注重细节,狠抓落实。坚持周一周会、每天写日志、每天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业务工作与干部职工每天的工作连接一起,上螺丝、拧发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承担责任;认真接受省考核组年中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