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 两项内容涉及环保部门

22.03.2016  14:09

  本报见习记者阎杰重庆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重庆市政府日前决定,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本次取消的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环境影响评价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核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核准”两项内容涉及环保部门。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核准”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进行审核。

  重庆市政府强调,对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级各部门不得转交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继续审批,不得下放给区县(自治县)政府继续行使,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审批,不得变相审批。

  此外,重庆市政府还将“市级湿地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和范围变更审批”等24项内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重庆市政府强调,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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