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 向前推 往实走 ——省人大常委会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回头看”促“向前推”“往实走”,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突出“三个一起”(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一起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人大干部一起抓,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一起建),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具体化实践化,融入思想和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新发展理念抓重点助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全党必须抓紧抓好的重大任务。”“青海地处西部高原,发展底子薄、任务重,发展不足仍然是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新发展理念,从法治角度发力,注重速度和质量的关系,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精心编规划、定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对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在认真征集梳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深入调研、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和措施,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二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供给侧”制定和修改了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例,旅游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等一批法规条例,主动跟进,持续发力。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生态畜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了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正确有效执行。三是支持重大改革和依法治省。常委会在深化全省机构改革中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听取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议案。完成修改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健全地方性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机制、质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一批改革举措,牵头和参与完成了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制度等依法治省任务,认真做好人大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四是调研督导明确工作思路。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委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打好三大脱贫攻坚战和“四个奔着去”大抓落实活动的部署,多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联点开展调研督导,通过实地查看、民情恳谈、专题座谈等方式,积极协调、狠抓落实,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坚持新时代需要立良法求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的青海,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国家生态的重要性尤其突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省人大常委会紧扣生态大省实际,以法治的力量推动生态立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清理生态法规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燃气管理条例,修改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批准了门源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一批重大环保生态法规条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我省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了法治支撑。建立立法评估机制,首次开展青海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前评估、委托第三方对环境保护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对地方性法规“做体检”和“回头看”。注重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审议批准了青海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使用税额标准及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五大生态板块”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湿地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加力开展了以“爱我祁连山、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青海”“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共同发力,以法治的力量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坚持高质量发展议大事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牵动全局的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抓好。”“不论是生态环境保护,还是民族地区发展,都离不开保障和改善民生这项基础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夯实民生基础,促进社会治理。一是着眼保障民生改善。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献血法实施办法,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调研;首次开展青海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前评估;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工作情况、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监管工作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分别开展专题询问,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反响强烈,取得积极效果。二是着力促进社会治理。相继审查批准了八个市州立法程序规定,实现了全省全覆盖。审议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保障和促进民族团结。制定了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和政权建设。听取审议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消防法和我省消防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调研,助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着眼发挥代表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定了规则、建了流程、立了规矩、提了要求,实施成效明显;网络履职平台注册管理建成投运,巩固提升了“两室一平台”建设并向乡镇延伸。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44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建立重点督办建议跟踪落实制度,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的重点督办建议由每人每年1件增加为2件,有效带动了办理工作。
——坚持加强党的建设明规矩严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本抓手是不折不扣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的主要平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是全党的重大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夯实党建事业的根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进一步强化政治统领,推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具体化实践化,做到省委有号召有动员有部署,人大有响应有行动有作为,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理论指引。常委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全省各级人大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的首要议题,制定完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创新学习方式,健全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并认真落实考核,用制度推动深入学习。同时,积极参加省委务虚会、中心组学习会,认真组织党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开展学习交流培训,加强顶层谋划,加强理论武装,增进思想共识,推进创新发展。三是贯彻党的意图。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围绕宪法修改和监察体制改革,修改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和宣誓制度,选举任命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依法对全省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督促省政府完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具体办法。四是增强政治担当。发挥党组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工作落实上“钉钉子”作用,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优化整合机关党组织设置,以“严紧硬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五是强化工作作风。坚持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和人大工作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两准则、三条例”,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动整治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走,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压茬推进人大机关建设。(青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