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巡视组重要线索年底前查结将摸查培训中心

16.09.2014  15:28
核心提示:  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本市存在的“小官巨腐”等问题,本市已部署多个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纪委获悉,年底之前要把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全部查结。此外,本市在全市范围内摸底培训中

  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本市存在的“小官巨腐”等问题,本市已部署多个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纪委获悉,年底之前要把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全部查结。此外,本市在全市范围内摸底培训中心情况,如有虚报瞒报将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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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种违规案件年底前将查结

  今年7月初,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本市存在“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一些培训中心成为不良作风的滋生地”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7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密集部署了多个专项行动,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中提到的,展开集中整治。日前,市纪委在区县纪委监察局和机关案件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年底之前要把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全部查结。

  从查处的情况来看,既有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涉腐,也有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还有基层普通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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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底培训中心瞒报将受处理

  培训中心腐败是“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严肃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是市纪检监察系统近期开展的专项行动之一。

  根据要求,本次专项行动将严肃查处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培训中心搞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案件和利用培训中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案件。

  此次行动对培训中心的整治范围进行了划定,即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具有培训功能、承担或部分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培训任务的培训中心及其机构。

  此外还将梳理去年以来涉及腐败、浪费等信访举报情况,并采取实地督办、转办等形式,加大问题线索初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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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农腐败问题即查处即通报

  8月25日,丰台区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近期查办的4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这是1个月以来丰台区第二次通报整治“小官巨腐”情况,也是中央巡视组反馈“小官巨腐”问题以来,本市作出的快速响应。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至年底,本市在13个涉农区县启动

  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农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肃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在查办的基础上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部分区县亮招

  怀柔

  十条严禁 规范干部婚丧事宜

  近日,怀柔区出台了《怀柔区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规定》要求,婚丧喜庆事宜宴请对象限于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明确了参与或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做到的“十严禁”。

  此外,怀柔区纪委还对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现全覆盖,分级进行报告备案,所在纪检监察组织每月汇总向区纪委报告的报告备案制度。

  顺义

  定期公开村级资金使用情况

  顺义区要求村务公开在形式上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规格、统一公开栏目、统一公开程序;在内容上做到“四到位”,即村级资产资源公开到位、村级资金使用公开到位、惠农政策公开落实到位、民生资讯公开到位。

  在推动公开的同时,顺义区还着力在群众参与监督上下功夫,由1名党员和1名村民代表结对负责本村15户左右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村级民主决议制度。

  朝阳

  村干部须说明个人用地情况

  近日,朝阳区对农村地区存在的违规侵占使用土地、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并要求农村党员干部明示个人情况,作出廉洁承诺。

  据了解,区委要求农村地区党员干部和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要在撰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中,说明个人拥有宅基地情况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承租集体土地情况,包括是否签订协议、承租人与本人关系、土地面积等情况。

  密云

  集中约谈20个镇街纪委书记

  近日,密云县纪委就“如何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对20个镇街纪(工)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

  据了解,密云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的《约谈工作办法》,明确了约谈的三项重点内容: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等;二是新提拔任用或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岗位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需提醒教育的;三是在民主测评、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规定。

  平谷

  重大事件干部三小时内报告

  近日,平谷区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制度》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承办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事宜。区纪委办公室负责事件报告的接收,并上报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阅处。事件的报告经各单位纪委(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在了解情况后3小时内报告。

  通州

  三公经费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今年5月,由通州区纪委牵头对区检察院等28家处级单位2013年、2014年一季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查阅财务账册、票据等形式,重点是2014年一季度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

  此外还随机抽取了被检查单位的15笔餐饮票据和2个非设备购置类专项等检查项目。

  综合京华时报记者孙乾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