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青海省林业厅周密安排,从今年3月开始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行动,对全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经营销售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这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对全省六州、两市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其产业经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别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其中,合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77家,西宁市3家,海东市40家,海北州6家,海南州13家,玉树州1家,黄南州4家,海西州9家,果洛州1家。养殖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唇鹿,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梅花鹿、马鹿、红腹锦鸡、珍珠鸡等,另有少数养殖场养殖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驯养繁殖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依法规范全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