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绩效工作的日常管理,发挥基础数据的支撑作用,青海省财政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准确,全面反映省级预算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有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充实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内容。紧密结合《预算法》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新规定,围绕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分层分级分类体现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评价结果运用和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情况等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充实和完善,特别是增加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内容,加强对预算执行的事中监管,动态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工作,充分反映评价结果反馈、报告、通报、公开等机制的建立情况以及与预算结合程度。通过充实完善统计内容,全面反映地区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和努力程度。
二、细化量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指标。根据财政部对地方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设定的相关指标内容,在制度设计中突出量化特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内容全部通过量化指标予以体现,通过量化指标全面衡量各地和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实现程度。通过对统计指标的量化细化,一方面,督促各地、部门对照已明确的考评重点和指标,认真梳理,查漏补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本地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省财政及时了解掌握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为做好宏观管理和相关考评工作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加强改进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着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化。通过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制度,省财政做好统计汇总和建档工作,按季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记入评价档案,为年终绩效评价和考核提供了准确翔实的依据。同时,将统计工作纳入省对下财政综合绩效考评和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化。
省财政以细化量化考核促进预算绩效日常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
西宁18:01 22.10.2015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