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3期)

15.10.2016  03:05

为有效支持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金融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改善高原民族地区金融供给水平。

在落实政策方面,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供给侧要求,制定金融政策措施。 一是 印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意见》(青政办〔2016〕48号),紧紧围绕供给侧金融服务要求,从建立主办银行制度、加大工业贷款投放、提高审批效率、发展绿色金融、落实差别化信贷、开展信用培植工程、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差别化利率、降低融资担保成本等10个方面制定了20条金融支持措施。 二是 针对我省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创新驱动等方面制定印发了《青海省2016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工作服务全省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海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办法》、《关于金融支持海西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青海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实施意见》等信贷政策。

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 加大棚户区改造支持和扩大利率优惠和降低首付比例推进去库存,7月末,青海银行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324.20亿元,同比增长61.85%。6月末,全省新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0.35亿元,同比增长15.20%;新增商业用房贷款3亿元,同比增长11.07%;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11.22亿元,同比增长19.25%,较好地满足了购房者的资金需求,促进存量消化;推进“农牧民安家贷”政策,截至6月末,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农牧民安家贷”111户、累计发放2879.19万元。

在去产能方面 ,各银行业按照“有扶有控”要求推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6月末,全省收回“僵尸企业”贷款20.36亿元;新增产能过剩优势企业项目贷款3.11亿元,新增优势能源行业贷款5.38亿元,新增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术改造升级贷款71.91亿元。

在去杠杆方面, 一是 指导银行业加强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作,争取在2018年将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截止目前青海省政府共发行两期一般债权和专项债券置换银行债务合计53.71亿元。 二是 力促省内企业通过股权市场融资。正平路桥成功上市,藏格钾肥成功“借壳”上市。截至7月末,西部矿业、格尔木藏格钾肥等5家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再融资80.4亿元,同比增长71.28%;物产集团、晶珠藏药等4家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4.48亿元。 三是 加大对企业发债、挂牌等的补贴力度。截至6月末,全省各类型债务融资工具加权平均利率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期票据加权平均利率降幅高达41.4%。 四是 推进“基金+贷款”模式。国开行、农发行共六批专项建设基金231.25亿元,有效补充310个项目资本金,逆周期调节和促进投资作用显著;轻工产业投资基金、市政基础设施基金支持园区建设、企业发展及市政建设等领域61.8亿元。 五是 应收账款融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推进。截至6月末,全省新增应收账款融资44.5亿元,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水电等重点领域发展。获得“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格的湟源县11户农户获得总额42万元农房财产权反担保贷款,互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证颁发。

在降成本方面,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降息降准政策利好,严格按照“四公开、七不准”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企业减费让利。截至6月末,全省各期限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80多个基点。

在补短板方面, 三农三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持续改善。7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1146.22亿元,同比增长17.89%,累计发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贷款49.42亿元。7月末全省银行业“双基联动”合作贷款余额达28.84亿元,较年初增长2.11倍,开展“双基联动”的银行网点242个,较年初增加119个,建立信贷工作室1701个,较年初增加1146个,惠及34万农牧户,较年初增加1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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