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长郝鹏主持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专题会

01.12.2014  19:15

  本报记者安世远 通讯员夏连琪 景淑媛西宁报道 青海省长郝鹏近日主持召开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专题会,强调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省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郝鹏指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全省上下必须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既要全力清理“旧账”,整改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又要确保不欠“新账”,切实把工作谋划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苗头,防患未然。

  郝鹏强调,全力清理“旧账”,要善顾大局,克服“新官不理旧事”的思想,不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近期新产生的问题,都要同等重视,同步解决。确保不欠“新账”,要突出“三个严格落实、三个决不允许”,即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负面清单”,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及环境准入条件,决不允许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不符合项目建设选址要求、不符合环境容量控制的项目进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范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决不允许建设项目在环保设施尚未有效运行的情况下生产投运;严格落实环保源头介入制度,把好招商引资、项目备案等环节的关口,决不允许以承诺环评手续、土地手续以及减免排污费和矿山恢复保证金等作为引进项目的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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