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部门推进“三基”提高服务保障民生
根据省委“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要求,省民政厅迅速行动,多方面推进民政“三基”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民生和保障民生工作。
近日,省民政厅专门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民政“三基”建设工作,制定推进我省民政“三基”建设的具体措施。主要做法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各地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新任“两委”成员业务培训,按期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确保顺利交接,平稳过渡;坚持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增强为民服务的基本能力,在为民服务、服务基层方面坚持从实际出发,说实话、报实情、干实事、重实绩、求实效,把各项民政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三基’建设深入人心、久久为功”。
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成立“三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础工作,注重强化干部职工培训工作,以“岗位练兵”为载体,为“三基”建设深入开展打好坚实基础。认真落实低保“精准化”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继续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确保救助政策措施公开透明。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实施细则,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切实提升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完善细化灾害应急流程,严格救灾粮食运输管理,健全灾情统计、核查和评估机制,严格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程序,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据介绍,在省委省政府重视下,近年来我省全力推进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各项民政事业。“十二五”以来,全省先后投入民政事业经费172.23亿元,集中办成了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实事,及时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问题,各项民政事业取得了重大发展和显著成绩。(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