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法院 :“法官委员会”助推司法责任制
16.03.2016 11:17
本文来源: 法院
“法官委员会”是门源县法院立足实际,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遵循司法规律而探索创新的一项制度,主要内容是总结审判经验、研究解决司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员额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掌握不准的时候,借鉴其他法官的办案经验,解决棘手案件,防止“宽严失当”等司法不公问题。所有入额法官都是法官委员会委员,由院长兼任法官委员会主任。制度规定,法官委员会研究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参考。对参加讨论的法官一致或多数人认为主审法官或合议庭的决议有重大错误而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坚持不予重新复议的,由会议召集人报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通过“法官委员会”制度的试行,对保证案件质量、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监督法官独立审判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本文来源: 法院
16.03.20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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