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法院:涉婚姻家庭案件调解优先
15.12.2015 11:14
本文来源: 法院
该院本着以民为本的执法理念,对涉婚姻家庭案件建立了“大调解”格局。通过法官细致入微地开展调解工作,重新树立涉案当事人正确的婚姻观,引导涉案当事人积极地解决纠纷。
在今后的工作中,门源县法院应当遵循“能调则调、少判多调”的原则,寻求多元化的调解方法,强化涉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
本文来源: 法院
15.12.20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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