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闪婚闪离害处多 婚前婚后需了解

21.04.2015  17:24

        编者按:近年来,祁连法院受理的离婚纠纷案件屡创新高,且当事人年龄呈现逐渐偏小的趋势,在审理中发现,很多案件当事人都是属于闪婚型的,认识不久就草率结婚,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频发,甚至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情况时有发生。简单了解匆忙结婚,性格不合造成离婚,因闪婚而造成的家庭和社会不良后果,一方面会导致双方当事人社会责任感淡漠,另一方面会增加社会的离婚现象。法官奉劝那些想闪婚、或准备闪婚的年轻人,一定要尊重自己的感情,婚前多多接触、多多了解。婚姻不是儿戏,请三思而后行。

        近日,祁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于闪婚而引起离婚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当即履行。

        小马今年26岁,  2013年12月初经人介绍认识1996年4月出生的小朱,双方于2013年12月底按民间习俗举行婚礼,2014年3月11日补办了结婚证。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频发。2014年5月19日,小马又因家庭琐事,将小朱用铁锨、木棒殴打致伤,小朱去医院治疗,但是小马及其家人在医院依然不依不饶的殴打小朱,在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小朱的家人向八宝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小马当场书写以后不再打小朱的保证书。从医院回家后,小马及家人又对小朱轮流殴打,致小朱当场昏迷。第二天小马及家人将小朱送至娘家,并扬言不要小朱。后小马诉至法院要求与小朱离婚,并要求小朱及家人返还彩礼钱76000元。

        经过主审法官审理,详细了解案件的经过,并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小马承认自己在婚姻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主要原因还是俩人在婚前缺乏了解致使婚姻中矛盾频发。在主审法官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马与小朱离婚,小朱及家人当庭给付小马彩礼折价款10000元,小朱的陪嫁物归小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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