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副厅长带队验收果洛州建立河长制工作
5月14日至17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伟带领由省编办、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组成的河长制验收工作组,对果洛州建立河长制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实施河长制、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验收重点查验州级、玛沁县、甘德县、大武镇、东倾沟乡、青珍乡、上贡麻乡建立河长制情况。期间,验收组组织召开座谈会5次,听取州、县政府工作汇报,与河长办工作人员座谈交流,查阅州、县、乡三级的工作资料,实地查看黄河、格曲河、东柯曲河、西科曲河管理保护及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格曲河二级电站、甘德水电站落实河道生态基流情况,听取基层河长、牧民群众意见建议,向州、县政府反馈整改意见,圆满完成验收工作。
验收组认为,果洛州委、州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克服困难,创新方式,出色完成了中央“四个到位”要求和省级有关工作要求。在落实企业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引导群众参与、宣传教育、推动乡镇基层落实河长制等方面呈现许多工作亮点。
张伟对果洛州推行河湖长制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结合州情实际,建立与河长制工作紧密衔接的州、县、乡、村湖长体系,力争10月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二是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州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能力建设,完善河流湖泊名录,逐步开展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加快修订“一河(湖)一策”,建立“一河(湖)一档”,推进信息化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河流湖泊非法采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三大整治行动。四是认真开展巡河,强化督查考核,解决突出问题。五是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六是加强痕迹管理,对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形成完整、闭合的工作记录。七是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扩大宣传范围,选送典型经验素材。八是以“校园河长制”专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凝聚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