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防指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防汛工作

23.07.2014  18:01

  今年入汛以来,青海省降水异常偏多,多地突破历史极值,局部地区洪水灾害严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日,青海省省长郝鹏和副省长严金海对防汛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抓早抓实抓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7月21日,省防指召开防汛会商会议,总结前一阶段防汛工作,分析研判下一阶段天气及雨水情变化趋势,进一步安排部署防汛抗洪工作。 省防指副总指挥、水利厅厅长陈兴龙要求各级防指要认真贯彻落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洪责任制。再次明确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行政责任人,细化责任内容,提出近期责任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力度,更具体地落实行政责任人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利、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要紧密沟通联系,对重要城镇、重点防范区域要加强监测,加密预报,及时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严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各级防办要强化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天气发展趋势和雨情、汛情、灾情,牢牢把握好防汛抗洪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度汛。认真落实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认真执行水库水电站汛期运行调度方案,处理好水库水电站兴利与安全度汛的关系,严格控制汛限水位。处理好蓄水与防汛安全关系,加强会商,超前计划,把握主动权。加密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巡查,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并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四是进一步强化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对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学校、景区、企业、施工驻地等作为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山洪灾害预防和转移避险预案,加大转移避险宣传力度,重点解决好薄弱环节问题,做到预案到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

  五是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洪检查指导。根据汛情灾情变化和防汛抗洪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适时派出稽查工作组深入一线,加大检查指导和督察力度,发现问题,指导解决,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包片责任区进行巡查和抽查。

  六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级防办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防汛纪律,认真落实24小时值(带)班制度,省防办要随时对各地防汛值(带)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要确保信息畅通,务必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并报告汛情灾情,给领导决策和社会防汛抗洪、抗灾救灾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