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陈满案今日再审开庭最高检罕见启动无罪抗诉

29.12.2015  19:08

  1992年,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发生一起杀人纵火案,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钟作宽遇害。案发后,在当地创业的四川绵竹人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后被判处死缓。23年来,陈满和他的家人一直在不停地申诉,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今天下午两点这起案件在海南再审开庭。

  陈满的代理律师称,陈满情绪非常平静,将穿常服出庭庭审。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人民高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再审,再审异地管辖是为避开利害关系。此次再审,最高检启动无罪抗诉,是极为罕见的。

新闻回顾:23年前的陈满“杀人放火案

  案发当年,陈满29岁。他是1988年辞了老家绵竹工商局的工作,和几名好友一起到海南创业的,开过饭店、跑过业务,1992年6月开了一家装饰工程公司。说起当年辞掉公职到海南创业,陈满现已80多岁的老父母讲,当初他们是不同意的。

  案发当天是1992年的12月25号,晚上7点多钟,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救火时,发现一具尸体。警方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锐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一个煤气罐被人从厨房搬到了卧室门口点燃,很明显是杀人后纵火焚尸。王福军和陈满是高中同学,当初是一起从老家下海南创业的。他说,案发第二天公安找到他要他去认尸,说死者是陈满。

  警方很快查明,遇害者叫钟作宽,46岁,四川广元一家纺织厂的职工,案发地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是他们公司购置的房产,公司撤走后,老钟被留下看房子。陈满曾在他这儿租房住。三天后,陈满作为杀人纵火凶手被警方羁押。那陈满是怎么从案发时的遇害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呢?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 王万琼:现场勘查笔录里面说,遇害者钟作宽的右边的裤子的口袋里面搜出了陈满的工作证。

  正是这张工作证,使警方开始以为遇害者是陈满,后来确认是钟作宽后,陈满又成了杀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但这张工作证,只在现场勘查笔录里出现过,即没有现场勘查照片,也没有实物,律师等人更从没有见到过。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 王万琼:没有谁见过这个工作证,因为到开庭的时候没有任何物证出示,后来法院的判决当中,所认定的那些能把这个血案跟陈满连接在一起的这些关键的物证一件都没有出示过。

  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因未交房租等原因,与被害人发生矛盾,遂起杀人念头,案发当晚7时许,窜至上坡下村109号,从厨房拿菜刀杀死被害人后,又将煤气罐从厨房搬到卧室门口,纵火焚尸灭迹。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两罪并罚,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为子申诉 陈满父母奔波23年

  陈满案一审判决后,海口市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要求判处死刑。1999年4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一方面是检察机关的抗诉,另一方面,陈满和陈满的家人对法院的判决也表示不服,一直在申诉。他们认为,陈满根本就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

  陈满案一审判决后,由于陈满自己不懂法律程序,陈满当时的律师没有收到判决书等原因,错过了十天的上诉期。此后就走上了一条长达23年的申诉之路。在陈满父母的家中,他82岁的父亲向我们展示了从1994年到2004年间他先后寄出的77份申诉材料。

  陈满的父亲 陈元成:我们分了工,她就给儿子写信,每个月写一次信,鼓励他,给他打气,鼓励他让他好好活着,我就写申诉,就是每个月还是写申诉,从开始一直写到了77次。

  陈满的父亲讲,2004年之后由于有了职业律师义务帮助他们处理申诉事情,再加上自己年事已高,他才不再自己亲自写申诉信。但每一份申诉材料,什么时间、寄给了谁他都有详细记录。

  绝处逢生 案件今年出现转折

  案件的转折点出现在2015年2月1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案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9天后是农历的春节,陈满的母亲说,23年了,这天她第一次笑。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陈满案发出再审决定书,认为海南省高院认定被告人陈满犯故意杀人、放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案进行审理。

  “陈满案”事实和证据的疑点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海南省高院认定陈满犯故意杀人、放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陈满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为我们做了具体分析。

  王万琼律师是陈满案的申诉代理人,他认为当年认定陈满有罪的证据有三种:物证、口供和人证。物证毫无疑问应该是定罪的最主要证据,但陈满案的物证,他们认为就是传说中的证据。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王万琼:法院是依据传说中的证据给陈满定了罪,因为为什么是传说中的证据呢?没有谁见过这个东西。

所有物证公安阶段已丢失

  王万琼律师讲,认定陈满是杀人放火凶手,有几个至关重要的物证,比如说杀人凶器菜刀;所谓陈满的带血的衬衫;用来擦拭的带血的海南日报,还有被害人身上陈满的工作证等,所有这些至关重要的物证,有的有照片,像陈满的工作证连照片都没有。最关键的是法院一审开庭时,所有这些物证都没了。曹铮是陈满案一审和二审的代理律师。

  陈满案一审二审代理律师 曹铮:这些证据物证有什么,他说有菜刀,我说请出示。他说丢了,我说怎么能丢了呢?他说公安机关没有保存条件,我说这种物证公安机关怎么可能没有保存条件呢,他们打扫卫生丢了,出示不了,我说证据是要出示的,要质证的,没有质证的,菜刀怎么能叫做凶器呢。

  所有物证丢失,就意味着这些证据,不可能在法庭上进行举证质证,也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 王万琼:就为什么给他还是定了罪?他们的认为是陈满的供述,理由是认为不是你杀的,你怎么可能供述的那么清楚呢?很多细节你都能说出来,但是他们就无视,他每次供述的细节其实都是不一样的,都是有矛盾的。

定案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比如陈满供述,杀人后厨房水龙头没有关,而现场勘查发现厨房水龙头是关闭的。陈满供述杀人后菜刀扔在了被害人卧室的棉被上,而现场勘查发现菜刀是在厨房砧板上,也没有发现血迹、指纹等。还有尸体位置,警方现场勘查被害人是俯卧在地上、屁股朝上的。结果在陈满的口供里就出现了他是脸朝下。而事实上,消防员的证言证实,这个尸体是他们灭火时,用救火钩清理现场,把死者给翻过来导致屁股朝天的。还有现场冰箱的位置,陈满口供交代的是他移动的,而事实上是消防员救火时因冰箱挡了水枪他们给挪动的。律师认为,陈满口供出现的这些问题以及他多次对警方刑讯逼供的控诉都表明,他当时应该是遭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 王万琼:打得他确实也受不了了,他说用绳子就是勒,勒他的这个整个的肉,然后就是铁棍打,拳打脚踢,就不让你睡觉,然后最后就是冷水给你浇上,用空调吹,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办法了,所以我后来实在是觉得生不如死,那就供就供吧,但是一有机会呢他又翻供了。

  陈满不具备作案时间

  在作案时间问题上,案卷里陈满工地的多名工人证实,案发时间也就是当晚7点多钟,这段时间陈满一直在装修工地,先是和工人一起吃了饭,然后一起看《新闻联播》,还打了麻将,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 易延友:七点半大家看完新闻联播,然后就打麻将,打麻将这个时候证人证言非常清晰非常肯定地表示,这个时候陈满还在。

  陈满案申诉代理人 王万琼:证人说陈满跟我们一起看了会打麻将,然后给大家倒茶掺茶,大量的证人证言能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不在作案现场。

  终身追责 制度防范冤假错案

  近几年,我国司法机关先后纠正了像呼格吉勒图案、福建念斌案、安徽于英生案等冤案错案,彰显了我国司法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但梳理这些案件,发现背后总有刑讯逼供的影子。为了杜绝刑讯逼供,近几年我国从法律和制度上都加强了建设,予以防范。

  防范刑讯逼供需要依靠法律和制度,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不能强迫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这两个原则的制定,正是要从司法制度上堵住刑讯逼供的黑洞,从而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

  为了从制度上防范冤假错案,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还要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相继出台措施,防范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明确:采用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收集的口供,都将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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