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办:将通过降价、取消加成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斌 摄
中新网8月6日电 国务院医改办公立医院组和政策组负责人傅卫今日表示,下一步需要通过完善药品的招标采购,推动药品耗材流通领域的改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同时也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通过价格的降低,用药行为的规范,实现量价齐降,再加上取消15%的药品加成所腾出来的空间,用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立医院改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傅卫表示,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要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核心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取消药品加成,把三个补偿渠道,即医疗服务、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变为两个渠道。实现这个目标,价格调整是很重要的一环,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一个切入点,是突破口。
傅卫表示,下一步需要通过完善药品的招标采购,推动药品耗材流通领域的改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同时也要通过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包括安徽建立特殊用药的监测等措施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通过价格的降低,用药行为的规范,实现量价齐降,通过这样的办法把整个药品和耗材的费用,不仅仅是价格,能够大幅压低下来,药品和耗材费用降低,再加上取消15%的药品加成所腾出来的空间,用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傅卫指出,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来调整。希望通过这样的调整,总体上不会增加群众负担,也能够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资金保障的可持续,因为总量还是保持原来的总量,只不过把不合理的这部分,药品虚高的这部分通过集中采购,管控医疗机构的行为降下来,把医疗服务真正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这部分价格提上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也使医疗机构能够建立起一个合理、科学的补偿机制。
同时,医保的支付政策的调整必须同步跟进。安徽也是这样,还有福建等在调整价格的时候都提出来三个同步,价格调整跟医保的支付,包括政府财政补助的及时到位,这三个文件必须同时出台,才能够实现价格调整的目标。所以价格调整的前提就是要保证医疗机构能够有效运行,老百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以承受,在这样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这样一个原则来进行价格的调整,这是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傅卫指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什么一定要通过采购把价格压下来,压下来的这部分好处要留给价格调整,作为价格调整的一个空间,如果把这个好处给医疗机构或者是给其他地方,价格调整可能就失去了这样的空间。新闻界提出所谓腾笼换鸟的思路,就是腾出这样一个空间,然后通过价格的调整,让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医疗服务的提供来获得它应该得到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