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中院因案施策 采取得力措施推动执行
--马某与青海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法官严格依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青海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告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及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敦促履行,争取配合,被执行人主动提供其玉树市尚未支取的工程款线索,经与玉树市法院执行局沟通协调,顺利将26万元工程款及时全部执结到位。
--巴某与郭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该执行标的高达600万元,为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执结,依法对7名被执行人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四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冻结银行存款30多万元,查封汽车2辆。并查明其中5名被执行人工资账户,为下步的执行查控奠定了基础。
--肖某某与安某某、临夏某某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深入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充分利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提出愿意提供执行担保,在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市价150万元担保车辆1辆。
--文某某与甘肃某某建设工程总公司劳务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在对查询到74个被执行人账户进行分析、排查后,依法成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甘肃某某建设工程总公司100万元。
--马某与拉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拉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义务,隐匿行踪,执行人员不辞辛苦,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西藏日喀则市仁布县查巴村玉拉乡查找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进行了“四查”,对被执行人从执行的严肃性,拖延执行、拒绝执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进行的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打动、说服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义务。
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为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有效查控,辗转甘肃、西藏等省市四个县、乡、村、社,从街道到工厂、工地、田间,与被执行人所在地政法机关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深入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同时,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充分利用失信人员名单, 通过集中执行玉树中院“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为”专项行动“一年以上未结积案”全部清理执结。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车辆3辆;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账户50多个;冻结、扣划存款130余万元,依法对5名被执行人工资收入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