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祁得春庭长一行到西宁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7月2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祁得春庭长一行六人到西宁中院调研指导工作。西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正涛,民一庭、立案庭负责人及民一庭部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座谈。
黄正涛副院长首先对祁得春庭长一行在百忙之中到西宁中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欢迎,他说,西宁中院在案件持续增多,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祁庭长一行专程到西宁中院指导工作很必要、很及时,这对西宁中院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必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指导工作,更有助于提高西宁中院法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并希望省院对西宁中院在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指出,我们将虚心听取和贯彻指导意见,以期共同提高办案质效。
祁庭长就民一庭上诉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导,并对上诉后改判案件的改判原因、裁判理念进行了分析指导,同时从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合议庭成员的组成、合并开庭审理、法律适用、诉讼费的收取等方面,指出了西宁中院在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逐一作出实体指导,又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遵从的几个原则对如何审理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作了系统指导。他指出,审理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要重点把握好效率优先原则、权利救济法定原则、类型法定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实质性审理原则和禁止调解原则,同时把握好法律适用。他强调,审理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要严格以事实为根据,正确适用法律,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省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就办理西宁中院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判理念,西宁中院民一庭、立案庭法官就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理思路、裁判方法、法律适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诉讼费收取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
最后,西宁中院参会人员表示,省院祁庭长一行在此次座谈会上的指导意见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信息量大,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际操作性,这对我们办理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全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以期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