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考核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的通知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 人事处
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初试、复试前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初试、复试环节。
现将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初试、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2015 年6月12日 在省藏医药研究院办公楼3楼学术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
考生需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要提供2015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均为原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初试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二、初试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初试以专业测试为主,《中国藏医药》杂志编辑岗位专业测试为藏医药学;藏汉翻译岗位专业测试专业为藏医药、藏语言文学(藏汉、汉藏翻译)。
2015 年6月19日 上午10:00-12:00在省藏医院行政楼5楼多功能厅进行初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初试环节,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达初试考场,逾期未到初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2、制药岗位(专业:制药学、制药工程)考生初试成绩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笔试成绩为准,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3、初试成绩3日内在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并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三、复试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已经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笔试的制药岗位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
1、《中国藏医药》杂志编辑岗位(专业:藏医药)
2015 年6月24日 上午9:00在省藏医药研究院办公楼3楼学术室进行复试。
2、藏汉翻译岗位(专业:藏医药/藏语言文学)
2015 年6月24日 上午10:00在省藏医药研究院办公楼3楼学术室进行复试。
3、制药岗位(专业:制药学、制药工程)
2015 年6月24日 上午11:00在省藏医药研究院办公楼3楼学术室进行复试。
初试与复试加权综合成绩3日内在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聘用,空缺名额,可在后备人选中依次递补。
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