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院高原院长莅临兴海县法院检查督导2018年度重点工作

20.12.2018  16:31




        12月19日上午,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原带领州中院刑庭庭长钱悦、办公室主任杨延林一行3人莅临兴海县人民法院,检查2018年审判执行、督导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兴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东智加在汇报中指出,2018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州中院精心指导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系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全省、全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受理诉讼类案件674件,审结601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98%和5.62%,办结率为89.17%;受理执行案件274件,执结239件,实际执结率达87.23%。执行工作按照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通过集中执行、强化联动等有效办法全力执行攻坚,在实现“三个90%和一个80%”目标的同时,使得执行收结案更趋良心发展。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和简案快审工作,全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2%,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6%。扎实开展结对双帮工作,河卡镇红旗村已脱贫摘帽,中铁乡恰青村即将脱贫。推进信息化建设若干措施,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开展网上庭审直播171次、公布裁判文书454篇(其中藏文裁判文书25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组建专业审判团队7个,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全年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案件191件,占全院收案数的20.15%,庭长办案率为100%。切实履行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把手”抓党建第一责任,坚持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明确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年内,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生活会3次。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发展党员1名、预备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依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省州专项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本院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快速落实跟进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共同建立扫黑除恶联系会议制度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要求法官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三项规程”,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营造氛围。

        在听取汇报后,高原院长对兴海法院狠抓审执工作主业,结案率接近省高院90%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执行案件终本、网上立案、院长办案、信息化应用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和与会的法官、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全力抓好审判执行。要努力克服偏远牧区群众居住分散、通信联络不便导致送达难、办案周期长,夏季虫草采挖季节案件少,年末案件累积导致均衡结案难度增加等困难,加强调查研究,在改进和创新办案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全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全力抓好审判质效。要借力司法体制改革,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全力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要鼓励年轻干警加强学习,并通过实践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特别是要在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上下功夫。

        三是全力规范司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庭审纪律,严格要求审判人员、公诉方、律师等全体参审人员规范庭审用语、着装和行为。通过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增强司法公信力。

        四是全力巩固执行成果。要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办案方式方法,持之以恒开展执行攻坚,坚定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要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相关精神的学习、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力量的组成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跟进党委关注的案件,特别是进入侦查阶段的案件,与公安、检察做好沟通,及时跟进,确保此类案件快立快审严惩快结。

        最后,东智加院长表态,将以此次高原院长提出的要求为指导,更加努力的开展好工作,力争圆满完成2018年度工作任务,为2019年度工作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