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鸿洲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40万平方米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鸿洲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40万平方米陶瓷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2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xnhbxmys@163.com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鸿洲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40万平方米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18.8公里处东侧主要设备及建设内容:基料球磨机40吨8台,煤浆球磨机20吨1台,5吨釉料球磨机4台,3吨花釉料球磨机3台,平浆搅拌机TCTJ4500型18座,粉料制备的热风炉、素烧窑炉和釉烧窑炉各1座,干燥器1座,原料车间、原料场、生产车间、成品堆场、锅炉房(壹台壹吨燃气锅炉)等。
该项目于2006年7月开工建设,2007年6月竣工,同年8月试生产。因企业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违法排污,青海省环保厅于2011年5月以(青环发〔2011〕242号)文件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予以挂牌督办。西宁市环保局2011年6月以(宁环发〔2011〕191号)文件同意该生产线恢复试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工段产生的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均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验收监测情况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青海鸿洲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40万平方米陶瓷地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字2013-304号)表明:
(一)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处理装置处理后监测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相关要求。
(二)噪声
厂界1#、2#、3#监测点监测期间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三)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喷雾干燥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Ⅱ时段的标准限值,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砖车间1#窑、2#窑烟尘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陶瓷砖瓦窑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制砖车间1#窑、2#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制砖车间1#窑、2#窑污染物排放也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打磨工段粉尘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最大检测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检测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无组织监测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6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