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雾霾,先做科学调查再对症下药
09.05.2014 07:4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说,雾霾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或现象。古语的霾只是个自然现象。早在几十年前,国内研究环境科学的学者已经开始在研究“雾霾”了,只是当时按英文翻译,大家习惯上把它翻译成“烟雾”,是因为第一次工业革命引发的烟雾在英语中“smog”是一个创新的词,是由烟“smoke”和雾“fog”两字的结合。“smog”的发源地是英国伦敦,工业革命后,突发工业污染,悬浮颗粒急剧增加。悬浮在自然界中的尘埃本来是“无罪”的,也不可能那么高的浓度,但当颗粒直接由工业污染发生,或二次生成,或尘埃吸附来自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后,就开始“变质”了。
雾霾的出现让很多普通老百姓也开始知道一个词:气溶胶。可雾“锁”中国,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为什么过去的雾很快散了,现在的雾霾一整天也散不去?
从污染控制和治理的角度来说,包括空气污染在内,污染源只是形成污染的必要条件。有污染源并不一定形成大面积污染,打个比方,就像有感冒病菌不一定会引起流感一样—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污染源才会酿成大面积污染。
造成雾霾的污染源不外乎以下几种:工业排放、交通排放、生物排放及其二次生成粒子。现在学界和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倾向于将来自交通领域的汽车尾气排放简单定为造成大面积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但在给出这个结论前,恐怕得考虑一下造成污染的客观条件。汽车出厂尾气排放都是达标的,在什么情况下形成了污染积累,继而造成大面积的雾霾?除了油品与行驰状态外,恐怕气候变化是不能排除的因素。
虽然气候变化不是人为力量能左右的,但在寻求根治雾霾的途径前,科学认识仍是必要的。
很多人会疑惑:为什么以前有大雾,等太阳出来就散去了,现在的雾霾持续一整天也不散?自然界形成的雾主要是大气含湿量接近饱和,而雾霾主要由大量的悬浮颗粒诱发的。
雾霾的消除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清除,如下雨、下雪;二是稀释,如空气的水平或垂直流动。季风、台风等就属于空气的水平流动,它可以把雾霾吹散;空气的垂直流动主要是对流气流引起,夏天雾霾很少出现,这就是因为“地热空冷”引起强烈的空气对流。
2013年雾霾成灾和气候变化应该有很大关系。比如季风偏少、偏弱。以上海为例,去年基本没有大台风,东南风也偏少。而且上海通常六月间进入梅雨季节,雨带由南向北推移,此前的四、五月在广州,八月则移向北方。但今年,上海的梅雨就集中下了几场大雨,和过去淅淅沥沥下不停是不一样的。如果观察各省份这两年的气象变化,我们也会发现一些端倪。过去偏湿的云贵川地区,今年干旱严重,而北方以前是没有桑拿天的,现在湿度大了,开始出现桑拿天,青海湖水位却涨了……
举这些例子是想说明,由于气候的变化,客观上催生了大面积雾霾形成的条件。所以,光把雾霾归咎于汽车尾气排放,这个观点可能不全面。中国虽然是汽车大国,但人均保有量和国外比要低很多;拿特大型城市作同类比较,有人说,大城市交通拥堵,比如堵车时挂空档形成不完全燃烧继续增加排放,但实际上很多国外城市的交通也很糟糕,也时常拥堵。当然他们的油品质量比我们好一点。
总体来讲,气候变化是短期的,还是周期变化?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组织多学科团队做长期研究,进行更加详实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有了长期大量的数据为基础,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然后再讨论谁是造成雾霾的元凶为时不迟。
环境改变不了就改造自家小环境,空气净化需要注意什么?
从去年开始,雾霾天出现的比例较以往明显多了。遇到高污染天气,很多市民意识到要减少出门和户外活动,出于健康考虑,不少人开始购买空气净化器。
但不仅雾霾不是新现象,针对雾霾而成为时髦学术问题的“空气净化”,也不是什么新技术,而是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的技术。只是当下,出于对大气污染的恐惧和对小环境空气品质的追求,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空气净化。议论一多,各种错误的观念也就随之而来。
比如有人建议把机械通风纳入国家民居建筑强制实施标准设计。实际上,中国的“建筑国情”办不到,也没必要。
要说通风,在空气质量不成问题时,开窗是最好的途径,人们喜欢新风的感觉与“味道”,就像天然喜欢阳光一样。那空气污染的情况下怎么办?难道真的要让中国人和欧美人一样过“门窗紧密”的生活?在欧美当地,很多生活在大楼里的人确实是不开窗的,这些大楼主要依靠的是机械通风系统,采取机械通风主要是为了建筑节能,而不是消除大气污染。所以,欧美大楼机械通风是有前提的,对建筑的气密性与保温性要求较高。
中国的建筑基础以及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和欧美不同,中国人习惯开窗通风,大多数民用建筑没有先天地考虑机械通风,气密性也不够。除了运行操作上的实际困难,目前更大的未知数是,雾霾的最终成因还没有定论。如果根据科学家的研究,今后几十年雾霾天出现的频率都很高,那可能有必要启动把机械通风纳入国家建筑标准的范畴。但实际上,目前关于雾霾的研究以及一些学术争论,依托的数据是短期的,证据也很有限,还没有到修订建筑设计标准的时候。
最近,空气净化器在市场上的“高价”已经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不评价这类具体机器的质量,就说空气净化技术本身,无论是负离子技术、紫外线技术还是纳米技术,只要通过高压就有可能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也就是说,空气中的氧气和氮气在高压作用下电离,氧原子会和氮原子组合成臭氧和氮氧化物。根据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臭氧浓度不得大于0.1毫克/立方米,室内臭氧浓度不能高于0.16毫克/立方米,臭氧超量,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当然也有好的产品。
一般来说,如果一定要安置净化装置提升室内空气品质,一个售价几百元左右的高中效过滤器就足够了。即使是高级净化器,与使用净水器维护不当一样,也会产生二次污染。所以,这类净化装置即便要用也不宜成天使用,在室内没有大污染源,采用净化新风机也许更合理,大气状况好的时候,开窗通风仍是必要的。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9.05.2014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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