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企业燃气费超出一百万元引争议,双方僵持无人起诉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刘志强 报道)12月9日,一网友在青海新闻网•青新论坛留言称,他们是一家商贸城,今年8月份,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燃气公司)突然提出他们的表具发生了问题,需要补交100多万元的燃气费用,约50多万立方米的差异。而商贸城提出,多出的费用存在争议应按照正常司法程序走,不能说给就给。为此,青海新闻网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图为西宁市城东区大西部商贸城
大西部商贸城:你们安装的表,出了问题你们负责
记者看到,反映问题的是青海嘉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星置业公司),即西宁城东区大西部商贸城。12月10日,记者来到嘉星置业公司,说明来意后,该公司总经理冯中敏和副总经理吴振元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今年从8月份开始,天燃气公司就提出来,我们的表具发生问题。要求我们补交费用,大概有五十多万立方米的差异,100余万元。所以我们感觉有点接受不了。”见到记者,嘉星置业公司总经理冯中敏说道。
据了解,西宁市城东区大西部商贸城由青海嘉星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青洽会招商引资入驻西宁市城东区,投资近2亿元开发运营,目前有商户1000多余户。这里的供暖由青海嘉星置业有限公司收取采暖费负责供暖,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天然气供应,自运营以来该商城的供暖状况一直都很良好,没有异常。通过走访,记者了解到,大西部商贸城二期是去年建成的,原来2.8万平方米的供暖,每年的用气量在10多万立方米左右。根据每年的气候变化不同,该公司在管理上企业尽可能降低一些成本,供气的数量有变化。“但每个采暖季基本上都在十多万立方米,这在近几年都没有过大的差异。”冯中敏说。
然而,就在今年即将供暖时,他们收到了通知,天燃气公司告知该公司,他们在这三年中欠燃气费100多万元,需尽快补交。据了解,出现100多万元的费用,是因为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给该公司安装的两块表具数据不一致,所以,双方发生不同的意见。
“我们的天燃气表都是我们公司出资,由天燃气公司来安装,这可能也是个行规,合理不合理暂且不论。我们来出资他们来统一购置,统一安装。现在提出来我们的IC卡不准,另外一个表准,要按照另外一个表来交费用,但这两块表都是他们提供的,我们也没动手脚,凭什么让我们多缴费。”冯中敏摇摇头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给该公司安装的两块表,一块是IC卡表,一块是计量表,之前两块表所显示的用气量出现了差异。而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该公司按照计量表显示的额度补交费用。
青海嘉星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振元告诉记者,“两个表之间用一根数据线连接,应该是匹配的。但现在为何数据相差如此之大。天燃气公司职员说IC卡管理表不准,跟我们的计量表不匹配。那这个表还是你们提供给我们的,到底准不准,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让我们补交100多万元差额款。”
冯中敏表示,以往每两年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都会派人来对表具进行年检。但是2014年,天燃气公司并没有派人来年检。“表具要年检,是天燃气公司的人来拆,我们不能动。我说为什么到现在不来年检,他们说这个表今年忙不过来,不年检了,到后面再年检。”
就因为没有年检,也因为表具出现不一样的数据,双方一直在争执自己的说辞,讲述自己的理由。
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燃气公司:送表检测是使用者的义务,不是我们的义务
12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曹宏部长说,这件事情自己也听说了,但是具体怎么回事并不了解,他要求记者到该公司客户中心去找一位姓张的主任。随后,记者来到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中心,该中心主任张海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拿出有关资料来证明上述公司欠费100多万元的费用。
对于嘉星置业公司提出的表具出现的问题,张海娟称,西宁市所有在用燃气表具都是经过质量监督局检定合格的,该用户的流量表今年10月经鉴定是合格表具,其计数没有问题。记者提出,这些表具是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张海娟肯定的说,“表具肯定是正规厂家的,有些表具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小故障,这很正常,再说,他们的表具经过质监局检测,表具计量没什么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双方争议表具有问题时,他们在两方负责人的监督下将有争议的表具送到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但他们先把表具送到自己的一个小检测站进行了修理,然后再拿到质量监督局进行检测,我们怀疑他们做了手脚。”冯中敏说。
而燃气公司代表说,“此表具在检测前,计量站确实要打开表具,那是为了清除里面的灰尘,再拿去检测,根本就没有做手脚,当时他们的人也在场。”
针对每年检测送表检测的问题,张海娟解释说,送表检测是使用者的义务,不是我们的义务。再说,2015年,我们就告知他们进行送表检测,但是他们一直没去送检。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使用安装天燃气时,在非居民用户中,会装两块表。一个是流量计,就是气体流量计;另外一个是IC卡控制器。流量计是国家的强检设备,也是双方计量贸易的结算依据。IC卡控制器只是作为预购气的辅助设备。
在记者采访时,张海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嘉星置业公司近些年的购气情况,从2008年到2012年间,该公司每年的用气量保持平稳,但到了2014年,用气量突然大幅减少了。张海娟说,说明IC卡控制器的故障很明显,但是对方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出现了问题的累积,但是冯中敏却说,这是气候变化、操作人员习惯、商户的多少、企业管理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主观臆断,用气量越来越少,不能以每年的数字来评判。
经过协商,天燃气公司增加充气量
就在双方争议表具和多余的100万元费用时,11月29日,嘉星置业公司接到天燃气公司的通知,该公司现在不能正常购买所需气量,领导规定每次购气限为1500立方。冯中敏告诉记者,现在去购气,所有的手续都要送给他们领导批, “这是什么作风,现在不是在改进作风吗?那为什么天燃气公司非要这样做。再说,所欠费用,只要你们走司法程序,法院判了,我会主动上缴,他们也不起诉。”
但张海娟说,“我们为什么要去起诉他们,是他们觉得不对,他们也可以起诉我们。”对于为什么只给他们充少量的燃气,燃气公司称:“主要是想让该公司的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我们找了他们负责人很多次,就是找不到,想用少量充气促使其负责人来找我们协商解决问题”。
据了解,大西部商贸城目前有商户1000多户。由于近期的购气量不足,有时商城会出现暂停供暖的情况,这给商户们的经营带来了不便和安全隐患。但是,张海娟在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少量充气只是一种手段,让对方负责人来协商解决欠款事宜,现在的充气模式只要他们及时买气就不会影响其供暖需要。目前,由于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商城采取了限购措施,该商城派专人负责,每两天就得去采购一次天然气。
12月14日,双方代表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并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是令人欣慰的是,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答应给青海嘉星置业有限公司增加充气量。至于100多万元的费用,双方都建议走司法程序,但是没有一家愿意先起诉对方,事情还在僵持中。
记者走访了解到,像青海嘉星置业有限公司表具出现问题的现象别的单位也存在,青海民族大学今年也出现流量计与IC卡控制器读数不一样的情况。就在记者采访天燃气公司负责人的当天,一位前来办事的女性走进办公室称,她们的表具也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被工作人员立马带出办公室。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发现湖北、江苏、上海等城市都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并且也有媒体进行过报道。
青海方圆第三法律事务所主任刘全春认为,用气单位的气体流量计和lC卡都经过了质量监督部门的鉴定,质量没有问题,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两个表数据不一致的现象,作为用气单位,有维护表具正常运行的义务,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供气单位通报情况,要求解决问题。作为供气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以及有关规定,对表具进行年检,保障表具的正常使用。供气单位主张100多万元的用气费用,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不是由用气单位证明多余的100多万元的天燃气。另外,供气单位用少购气的办法促使用气单位交清有争议的费用,显然不妥。如协商未果,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青海省计量检定测试所检定证书,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