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为政绩考核量身打造年度“考卷”
今年以来,青海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为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量身打造符合各自发展实际的年度“考卷”。
转方式“考”出地方区位优势。扩大考核范围,将省直所有部门和除西宁四区外的3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优化考核分组,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对市州分3组进行考核;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将省直部门分为省委部门、人大政协法检机关、政府部门、群团部门4大类13组进行考核;根据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将县(市、区)分为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重点县、生态保护和扶贫开发重点县2类6组进行考核,引导各地各部门做好特色文章,实现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完善指标体系,将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农牧区安全饮水等列入考核指标体系。
立足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指标设置。生态保护考核指标从5项增加到10项,考核权重从30%增加到35%,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适度增加扶贫开发考核指标,把精准扶贫、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稳定脱贫人口数量作为对市州和县(市、区)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扶贫开发专项考核,结果按70%的权重比例计入市州和县(市、区)年度考核总分。在市州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中,增设社会稳定类指标,把法治青海建设、综治(平安青海)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根据地区实际适当分配权重占比,进一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推出系列考核品牌项目,打造特色考核新机制。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从今年起组织开展中期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在省委全委会上进行通报。针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创新考核方式,在对省管领导班子进行目标责任考核的同时,开展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试点工作。建立考核人员信息库,对库内人员进行考核准入资质培训,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5年08月17日15:36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