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人大工作记者行:树起人大监督的权威
——果洛州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纪略
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中率先开展了专题询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果洛藏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树起了人大监督的权威。
从机制上保证监督有效开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为了全面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果洛州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制定实施了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办法》、《财政预算审查和监督办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办法》、《质询工作办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办法》、《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监督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工作办法》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跟踪问效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树起了人大监督权威。
率先在全省开展专题询问
2012年11月,果洛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此举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开了专题询问的先河。
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毕红海介绍,自2013年起,先后对全州林业工作、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江源一期工程实施情况、就业再就业情况、公安工作、工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为拓展监督范围,2014年12月,依据《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办法》,果洛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州工商局以工作评议的形式开展了监督,这是首次针对省直垂直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
毕红海说,近年来启用的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以及对垂直管理部门进行监督,都是果洛州人大监督的新手段、新举措,是新形势下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效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新监督方式和程序
毕红海说,针对监督对象的工作性质,在采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工作评议或专题询问等不同方式深入开展监督的同时,根据《监督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工作办法》,在监督方式和程序上进行了创新。
以调研为监督前提:无论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还是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每一项监督事项,都提前组织相关专委会委员、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各县、乡和基层村社开展专项调研,广泛深入了解掌握情况。
以评分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工作评议对象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内容进行细化分项定分,总分为100分,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当场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满意;平均分数在61分(含61分)以上,79分(含79分)以下的为基本满意;平均分数在60分(含60分)以下者为不满意。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当场要求重新办理、重新报告,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会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将监督结果呈报州委: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以及“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上报州委,抄送组织部门和目标考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