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亮点纷呈
2018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效保持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发展态势。 一是 住房租赁取得实质性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的,深入分析我省住房租赁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指导西宁市、海东市分别出台本地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贯彻意见。指导西宁市成立房屋租赁有限公司,通过投资筹集房源、盘活闲置、收集社会上的空余房源等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开展市场化运作。全面搭建完成省、市(州)、县三级联网的青海省住房租赁与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同时,对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现与省政府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对接,与公安、不动产、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高度重视环保督查整改落实,印发全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运行台账,规范运行管理,开展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科学修订发展目标,引导行业发展方向,西宁市刘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国家级无害化等级评定。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圾分类试点,西宁市在季度专项考核中位列西北五省前列。同时,深入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湟中县黑城村和大通县土关村在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中树立了典型,积累了经验。 三是改革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改革进展顺利,印发《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率先实现全员覆盖,自主缴存人员享有同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有效助推购房需求。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大幅减轻企业负担。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清理整合公共服务事项,精简涉企证照及基层证明事项,制定办事指南和优化服务流程,压减办理环节和内容,实行网上一次性审核,让企业“少跑快办”。开展“减证便民”证明事项清理,取消了申请保障性住房须提交申请材料的证明事项。出台《关于推进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会同省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全面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积极推进数字化审图试点,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审查“最多跑一次”。推动劳务用工制度改革, 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发展以专业作业为主的劳务企业,对专业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 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一半。 四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建立健全经常性调查研究机制,结合行业重点工作,聚焦实施“五四”发展战略,选定行业改革发展重大课题展开密集调研,先后形成了《关于推进兰西城市群青海部分发展的调研报告》《青海省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及预测》《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对策研究》《青海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机制研究》等一批研究成果,全年3份调研报告荣获优秀调研报告。 五是强化行业建管。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架起失信惩戒“高压线”,依法注销、降级50家信用B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发布了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结果。并会同9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不断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对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内容全面督查整治,下发停工通知单28份,整改通知单30份,11个项目,13家企业,7名个人收到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全面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定期集中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书面警告、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是发挥行业优势助推脱贫攻坚。 充分发挥建筑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提出,以镇村为基础,大力发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的工作思路,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等作业为主的建筑专业企业,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并采用“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主动为村级劳务企业联系业务,为巩固提升脱贫致富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使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技之能,实现稳定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