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

25.10.2016  18:39

  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珍秦镇十村党支部原书记桑巴旦增挪用村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环保局党组原书记杨进元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今年上半年,全省县市区纪委共查处基层干部或发生在基层的违规违纪问题31起,问责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人。

  ……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纪委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有群众反映三天办不成一件事。是不是咱们的党员干部还存在廉政勤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海东市乐都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哇玛在听到群众意见后迅速约谈当地公路运输部门负责人。去年以来,像这样层层约谈监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在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已成常态。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省委书记王国生强调。

  省委把从严治党作为治青理政重要保证谋划推动,省委常委会及时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从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开始,落实“两个责任”述责述纪述廉活动已在全省各级党委、纪委中普遍实行;下发《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通知》、召开视频会议从八个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安排部署。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开展得如何?存在哪些不足和短板?下一步该怎么抓?”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由省纪委常委带队的7个调研检查组先后深入8个市州、8个省直单位、7个省属国企和部分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群团组织、高等院校、新闻单位开展检查调研,使“两个责任”向市县区和乡镇组织及各部门行业领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传导。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从市州到县区到乡镇,各级党委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了‘一岗双责’作用”。去年以来,各地党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了对下级党政负责人的约谈提醒,各市州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党委书记113人次。预防在前、约束在前,成为基层有效传导压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省各级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机制已建立并完善:从市州到县区到乡镇,各级党委都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构建、责任内容细化、责任考核督查、责任追究入手,全面落实了管党治党责任,并层层签到了村支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以县(市区)党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党支部为基础,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大环境、大气候。

   监督执纪问责向基层延伸,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四种形态”是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主要遵循。

  在基层县区开展运用“四种形态”试点基础上,省纪委召开全省实际运用“四种形态”经验交流暨部署推进会,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政治定位,深刻领会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要义。

  实践中,省纪委注重用谈话函询落实好第一种形态,助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并以“五类方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制定实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办法,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实行所在单位一把手对函询对象的书面说明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的程序,以保证函询质量。

  成立审核小组,对谈话函询件办理情况进行集体审核把关,慎重做出结论。今年1月至8月,省纪委谈话函询占到处置问题线索的78.5%,所在地区单位一把手对省管干部的书面说明均做到了签字背书。

  建立问题线索旬报、月报和督办制度,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初核办法,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工作。

  综合运用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1月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占处置问题数的29.9%,党纪轻处分占处分人数的46%,党纪重处分占处分人数的33.56%,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6人,同比下降38.5%。

  有违必处,有案必究。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索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索生烨、村委会原主任索有财违规出售扶贫项目饲料,被开除党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邮政局原副局长简伟强私自挪用林改资金,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审查重点下延一级,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今年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敢于担当、敢于碰硬,集中人力、时间、精力,严肃查处。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对于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红十字医院违纪违法案、天峻木里煤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等,省纪委追究了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发生了多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格尔木市,省纪委追究了其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责任。

  问责是我省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缺失是问责的重点。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追究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问题21件,问责处理3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

  围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强化监督问责效果。

  省纪委召开“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分析研判全省扶贫领域管理监督工作现状,安排部署任务措施。

  省纪委起底清理问题线索,认真排查梳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15件重点线索挂牌督办,督促市州加强直查自办。

  今年1月至8月,全省查处的56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占16.1%;问责处理的96人中扶贫领域占16.7%;给予党政纪处分的91人中扶贫领域的占15.4%。

   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人们不难发现,近两年,我省纪委官网“曝光台”栏目格外“繁忙”,隔阵子就会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此,省纪委相关部门负责说: “如此高密度的通报曝光,就是要传达纠‘四风’不松劲、拍‘苍蝇’不手软的坚定决心,让人民群众增强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作风建设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省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抓监督,紧盯节点抓查处,传导压力抓问责。从一个个重要节点入手,从一件件具体事情抓起,从乡镇、基层站所以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抓起,警钟长鸣、发条常紧,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向县乡基层延伸……

  出台《2016年全省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各市州“交叉检查”、省直厅局“下沉一级督查”、省属企事业单位“归口互查”办法,着力解决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

  制定和实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快查快结及跟踪督办制度,查处典型问题周报及月报制度,监督检查情况登记和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等;设立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曝光台,建立党风政风投诉举报平台,以受理投诉举报。

  针对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年节假期,加大查处曝光力度。

  针对在巡视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1月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4件,比去年同期提高10%,处理95人(乡科级77人、县处级18人)同期提高25%。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

  与此同时,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一警示利器,向违纪人员敲响警钟。省纪委分5批次对2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在中央纪委网站和青海省纪检监察网设立的相关专栏分别通报曝光52件93人、76件138人。

   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更好地发挥“利剑”作用

  利剑高悬,监督常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牢牢把握巡视工作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巡视质量明显上升:已开展九轮巡视,完成对126个巡视对象的巡视任务,巡视发现问题707件,移交问题线索438件,已整改684件,年内再进行一轮巡视,由此将实现本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

  制定《中共青海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十八大以来,省委常委会9次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8次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11次,听取汇报37次之多。

  基层正风肃纪,巡察起着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作用。

  我省牢牢把握中央精神,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推开”的部署,在全省铺开了市县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构建全省党委巡视巡察三级监督体系和工作格局。

  制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对全省巡察工作的对象范围、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组织架构及职能、基本制度及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推动巡察监督向县市区、乡镇和村居延伸。

  8个市州党委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机构,组建巡察组25个。今年已完成对9个县(区、工委)和34个市(州)直部门的巡察任务,发现各类问题223个,移交问题线索28件。

  在推进巡察工作过程中,各地主动与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对标,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在一些经济活动多、专项经费多、群众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巡察,让震慑作用初步显现。

   纪律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需要把纪律教育做早做好,通过扎实有效的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守纪律、讲规矩,不犯或少犯错误。

  今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包括省纪委常委在内的5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全省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省直各单位、高等院校及省属国有企业宣讲《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120多名新提任的省管干部以及全省近6000名各级党员干部接受了党规党纪知识的测试。

  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栏,以案说纪,解读《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追求理想信念“高线”,坚守党的纪律“底线”。

  全省各地借鉴“普法”教育模式积极开展“普纪”教育:“万人在线”网络学习培训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廉政短信及各级党校教学内容、廉政文化主题活动等,将党纪教育压实延伸。

  全省各级党委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经常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唤醒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养成纪律自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省持续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导延伸,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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