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

04.01.2016  13:22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不断深化省情认识,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迎难而上,精准发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为青海持续健康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依靠投资拉动是青海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举措

  各国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增长靠投资带动是落后地区实现经济起飞所经历的一个共性特征。青海作为欠发达地区,要缩小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必须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刻把握青海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判断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的客观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全力推动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极大提高投资对青海跨越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十二五”期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约1.2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大关”,是“十一五”时期的3.6倍。在投资的拉动下,不仅夯实了青海经济发展基础,为把青海发展带入新的、更高的层次奠定了雄厚物质条件,而且壮大了青海经济的总体实力,提升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经济总量提升最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最大、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辉煌成绩。

   (二)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是推动青海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青海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全球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在全国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地位。“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5月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到2014年11月十二届七次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指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为保护好高原生态环境,青海实施了地域涵盖青海大部分地区的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制定并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了总体设计。青海省被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省份,其战略定位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区。“十二五”期间,青海生态保护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建设一期工程圆满完成,二期工程有序推进,“中华水塔”丰沛坚固,三江源头重现千湖美景,重点生态工程覆盖面接近应治理区的40%,水源涵养功能稳步提高,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这是青海对全国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贡献,也把青海治青理政方略提升到了一个新境界。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青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目的

  保障和改善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关联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大的经济任务和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小财政托起大民生,集中全省75%以上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五年累计支出4700亿元,使城乡居民就医、就学、住房、社保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五年中,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1.2%和14.9%,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10685元和3957元,占全国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比重较2010年分别提高了3.8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实现国家标准下75%的贫困人口脱贫,一些民生指标位居西部或全国前列。按照联合国关于恩格尔系数的测算标准,我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首次均处于30~40之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整体差距不断缩小,总体处于富裕阶段。2014年全省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青海已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地区)的行列。省委省政府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高质量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高水平均衡发展社会事业,高层次完善民生改善保障机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到了全省各族人民。

   (四)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是青海实现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

  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有利于城乡和各地区比较优势保持合理有效发挥。“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综合评价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及潜力,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强力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加大柴达木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与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打造环青海湖地区全省生态旅游和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推进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建设。通过统筹区域协调,各区域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特色更加鲜明,初步形成了分工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通过统筹城乡协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牧业互补发展、农牧民收入大幅增加、农牧区和谐繁荣的新景象逐步呈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1.5%,比“十一五”末提高6.8个百分点。全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近2000个村庄水、电、路、房、林等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改善。玉树灾后重建全面完成,基础设施整体加强,公共服务显著提升,藏区发展呈现新面貌,通过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全省国土开发空间布局和保护秩序初步形成,区域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增强,发展的均衡性得到明显提升。

   (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水平的必由之路

  从历史经验来看,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一个国家优先转变发展方式,就能在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向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转变;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力度,构建在西部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油气化工等具有鲜明竞争优势的重要产业和基地,新型工业化实现了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的重大转变;积极打造大美青海外宣品牌,打造全国高原生态旅游基地,大力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扭转了十多年来服务业占比下降的局面。“十二五”时期,青海三次产业比重由“十一五”末的15.2﹕41.3﹕43.5调整为2014年的9.4﹕53.5﹕37.1,初步实现了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带动的转变,发展活动不断增强,新的增长动能逐步成长,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了具有青海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体系。(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孙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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