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税加大稽查力度发挥“四促”作用

31.03.2015  04:00

青海省国税局以维护税法尊严和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保持精准发力,加大稽查工作力度,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为重点,创新稽查工作方法,着力提升稽查执法整体水平,有效发挥税务稽查“四促”作用,为堵漏增收做出积极努力。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收作用。着力抓好税收交叉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为先导,税务稽查为保障”的工作思路,以省、市(州)级重点税源企业和房地产行业为对象,以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优化稽查资源配置,提升稽查管理层级,增强执法刚性和统一性,强化税源监控力度,促进税收收入质量不断提升。着力抓好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加强与公安、地税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税法尊严,着力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整治和规范税收秩序。着力抓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办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积极会同公安、地税、通信管理等部门,以金融保险、房地产、商业批发与零售、加工制造等发票使用问题突出的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作用。着力抓好稽查选案分析工作,拓展案源信息,完善和改进行业税负选案分析模型,增强选案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着力抓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加大与公安、地税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联合惩戒措施。着力抓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查处工作,做好检举案件的矛盾化解、疏导、说服工作,有效提高税收检举案件查处质效。着力抓好“营改增”行业检查工作,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凝聚执法合力,坚决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趋势性问题,坚决防止大面积虚开骗税问题的出现。着力抓好稽查宣传和案件曝光工作,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合专项斗争取得成果宣传报道,有力震慑不法分子,扩大打击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是加大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查作用。着力抓好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推进工作,深化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逐步构建以税收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适应税源日益集中和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的稽查资源配置模式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加快稽查业务与电子技术融合步伐,积极推广应用稽查电算化查账软件等辅助工具。着力抓好稽查专业化队伍建设,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制度,重点对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实务、司法取证方法与技巧、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差异解析、营改增行业税务稽查实务、税务稽查信息化查账技能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抓好稽查纳税服务工作,强化稽查“四环节”监督制约,在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中积极营造纳税遵从的法治环境,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中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廉作用。着力抓好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落实,采取日常考核和系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稽查重点工作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力度。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两权监督”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办案痕迹管理,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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