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五步走”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推进“一号工程”行稳致远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拉开了税收征管领域的改革大幕,青海地税部门将贯彻落实该方案作为“一号工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我省落地生效,顺利实施。
深入传达学习,思想教育先行。《方案》下发后,各地地税部门迅速开展多层次、广范围的传达学习,确保广大地税干部学深悟透,为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筑牢思想基础。 一是 省局机关带头学。集中学习《方案》内容、重要讲话精神和指导意见,正确把握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总局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 二是 层层督促系统学。各级地税部门将《方案》学习贯彻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各类业务培训之中,促进干部深入学、持续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方案》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形成推动改革、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走实组织领导第二步,健全机制细化责任。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单位和协调配合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牵头部门抓好落实,参加部门协作配合,系统上下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对照《方案》确定的改革事项,对应分解90项具体改革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确定牵头处室、参与单位,拟定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改革任务、职责要求,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统筹将《方案》涉及的各项改革任务分门别类、逐项纳入2016年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的重点事项,合理分解任务、科学设置指标、严格运转考评,实现对各项改革任务考评的全覆盖,激发工作效能,推动《方案》落到实处。
巧迈国地税合作第三步,形成改革合力。召开由国、地税双方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共同参加的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协调会,签订了《深化征管改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贯彻总局会议精神、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合作项目的督导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确定将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作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在巩固已有合作成效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实际开展创新合作,拓展合作事项、提升合作效能,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凝聚合力。
踏好宣传解读第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针对改革工作热点、难点、焦点,在充分发挥地税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的同时,做好办税服务厅与公共区域宣传,提升宣传实效,扩大宣传影响面,努力营造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搜集整理舆情,及时监测舆论动态,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努力营造宣传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促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行稳措施实施第五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一是 把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推进青海地税事业全面发展的各项举措,作为核心内容写入青海地税“十三五”规划。 二是 将《方案》贯彻实施作为全局重要督查事项,发挥地税系统绩效管理的督导、激励、惩戒作用,全程跟踪问效,加强过程控制,形成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三是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打通多方数据共享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四是 积极落实“营改增”税制改革、办税业务同城通办便利化改革、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改革等具体改革措施。 五是 对已具备条件的改革事项主动作为、及时推进。对试点改革项目,在学习掌握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推进改革本土化,做到改革工作不滞后、不落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