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2016年,青海地税紧紧围绕中央和青海省关于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工作部署,与省国税局联合印发《青海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大局意识,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打赢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和国地税深度合作等一系列改革攻坚战。
营改增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自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青海省地税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从严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每项工作,确保营改增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营改增期间,青海地税向国税部门先后推送4.9万户纳税人信息,配合国税局做好管户核查、营改增纳税申报等工作,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平稳推进。 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与财政、国土部门合理建立配套措施,推动了资源税改革顺利进行。据统计,2016年8--11月份,全省纳税人1078户次申报缴纳本次从价计征改革税目资源税24568万元,同比下降49.9%,减收24467万元。改革前全部税目整体税费(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生态补偿费)负担为10.63%,改革后全部税目整体税费负担为6.17%,整体降负4.46%,减轻企业负担16709.28万元。总体看,青海省本次改革的全部税目应征资源税税费负担较改革前大幅下降,新税制转换和税收征收顺利,改革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社会各界反映良好。省地税局资源税改革工作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表扬。
国地税深度合作形成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统一部署,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国地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服务一体化、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56个征收区域,共建办税服务厅3个、窗口8个,国地税互驻办税服务厅15个,窗口69个,全省国税委托地税代征税款3015.6万元,地税委托国税代征税款12241.73万元;联合开设业务专网,共同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和处理平台,累计共享内部信息14.77万条,地税部门增加税款1024.44万元;联合开展定期定额核定,联合制定定期定额户定额规范,统一对57660户纳税人协同开展了核定工作;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对106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务稽查,查补税款1.7亿元;地税部门58处办税场所,5大类33种涉税事项实现全省通办,提升了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