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学者”计划今年启动实施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最高等级的人才计划——《“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青海学者“计划于2018年启动实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艳山说,建立实施“青海学者”计划,是我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我省目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偏少、机制不活、顶尖人才匮乏,缺少地方特色人才品牌,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不足。打造“青海学者”品牌,对于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于发挥高端人才的凝聚、牵引、带动效应,对于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动“四个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青海学者”每两年选拔一次
“青海学者”计划与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同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项目,主要支持扎根青海、创新突破、贡献重大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青海学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4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1名。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与选拔。
选拔条件分三个层次。基本条件:要求遵纪守法、学风正派、业务精湛、成就卓著、扎根青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取得国家奖项人选,世界及国家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第一负责人,省部级一等奖第一获奖人等;特殊条件:对国家“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获得国际公认或国家最高等级奖励等人选,可不受申报条件、选拔人数、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的限制,直接申报。其中,明确指出,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科研资助经费最高每人每年150万元
我省对“青海学者”计划的激励保障方面,不仅有科研资助经费,还有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而且支持力度很高。首先,在支持培养周期内给予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每人每年1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每人每年50万元。其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贴50万元。还有,在支持培养周期内,按照国家两院院士标准,兑现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差旅待遇。最后,在支持培养周期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迟退休1至48个月。
《实施办法》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实施办法》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张艳山说:“‘土’,重点支持培养本土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端人才。‘高’,支持培养周期内的支持力度高于我省现有‘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等人才品牌。”
我省打造“青海学者”品牌,坚持最大限度支持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既兼顾了我省财力,又对现行人才政策进行了较大拓展,在支持力度方面,实行同一人选同时享受“青海学者”和“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的待遇。这些政策措施,是省委、省政府应对人才竞争挑战,在“育好人、引好人、用好人、留好人”上的破题之策,将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端人才起到显著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对中低人才勇于攀登也将起到广泛的引领示范效应。
据了解,《实施办法》注重政策衔接和依法行政,各项政策与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均进行了紧密衔接,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在选拔条件、申报推荐、评审程序、考核管理上,坚持按标准选拔,按程序操作,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真正使评选出的“青海学者”名副其实,社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