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强力推进“蓝天碧水行动”

19.01.2018  10:52

   2017年,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较国家确定的考核目标高出10.5个百分点;全省8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

  2017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强力实施“蓝天碧水行动”,狠抓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8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4%,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

  2017年,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坚持省市联动、区域联防,推进多污染源协同控制。落实省级专项资金1.5亿元,将支持范围拓展到六州,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有效落实施工场地标准化控尘、拆迁工地高压喷雾、裸露地遮盖绿化、物料密闭储存、道路清扫洒水和渣土车密闭等措施。2017年各市(州)淘汰燃煤锅炉983.43蒸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量的72.5%;淘汰黄标车4500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量的36.4%,实现了基本淘汰黄标车的目标。西宁、海东两市PM10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较考核基准年下降32.9%,各项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2017年12个月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列入《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19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7%,较国家确定的考核目标高出了10.5个百分点。其中,外流水系的长江、澜沧江及黄河干流水质优良率为100%。内流水系的祁连山、青海湖流域和柴达木盆地诸河水质优良率为100%。青海湖、龙羊峡、李家峡等重点湖库水质稳定在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水质优良率为100%。

  我省水污染防治重点的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湟水河总体水质改善明显,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对照《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确定的15个断面,11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比例为73.3%、2个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比例为13.3%、2个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青海省水污染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改善型断面润泽桥在2016年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在2017年继续向好。小峡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由去年的劣Ⅴ类水质改善为Ⅴ类标准水质,出境的民和桥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Ⅲ类水质比例较去年明显提升,达到国家水质改善目标考核要求。全省5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宋明慧)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