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体育建设不断提速

07.03.201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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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治体育建设不断提速

省体育局按照加快法治体育建设的部署,在制度建设上“填空白”,  在执法执纪上“加砝码”,在监督管理上“补短板”,  体育法制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一、立行业规矩,体育活动有章可循

一是适应我省体育赛事蓬勃发展,以十项国际品牌赛事为重点、二十项国家级品牌赛事为主干、上百项省级品牌赛事为一体的赛事活动体系基本形成的良好形势,及时制定出台《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弥补了体育赛事的制度空白。二是制定、修订《青海省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青海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专门印发通知,明确运动员注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体育专业人才管理。三是针对近年来我省体育项目增多、资金量增加的新情况,制定出台《青海省体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资金项目有来路、有去出、有轨道、有痕迹。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20余项管理措施,机关工作人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二、重法纪执行,体育工作秩序井然

宣传先行。加大对《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内容,扩大体育法制宣传面,增强体育参与人群的法治意识。执法跟进。针对近年来体育设施、器材配建量快速增长,社团组织不断发展,体育经营场所逐年增加的特点,加大了对全省体育场馆、健身设施开放利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体育社团组织“建、办、检、换、撤”等重点管理环节,联合执法力量规范了体育健身和休闲的消费市场程序,增强了体育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培训加力。对反兴奋剂基本知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滑雪场所管理规范》等专业性强的行业规定采取定期培训、现场教学推进的方式提高运用法规制度的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组织登山、游泳、体育科研人员参加省外各类专业培训,充实了执法、经营、监管人员队伍。执纪固本。注重学习运用《党章》《准则》和《条例》,加强局系统作风纪律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净化了体育政治生态。在体育社团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发挥了党组织对体育社团的领导作用。

三、转监管方式,体育市场更加活跃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的力度,增强“”的能力,优化“”的水平。全面完成省足协脱钩工作,实现足球项目的管办分离,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将足球、篮球、田径等部分运动项目的裁判员资格认证权限下放至省级体育协会和我省高等院校。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审批。采取技术指导、备案存档、分批抽检、定期考核、追究问责等措施,实现了行政审批从“关卡式管理”到“全程式管理”的转变。2016年,全省新增足球相关体育社团30余个,培训等级裁判员442名,全年开展各类足球活动2万余场次,全年各类体育活动达4万次,各类体育协会注册会员达10万人。二是注重政策引导,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育公共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青海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编制了“十三五”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引导扶持发展了28个体育服务综合体、7个体育产业园区、12个体育公园和户外运动基地、3个体育小镇。投放产业引导资金3000万元,带动了体育场馆、体育旅游、健身休闲、冰雪运动等重点项目达110项,总投资35亿元。全省参加徒步活动的人数超过70万,自行车骑行人数约70万,喜爱和参与射箭的人数达到100万,球类运动人数约50万,冰雪运动参与人数达到20万。骑行、徒步、滑雪、冰壶、游泳、户外拓展等活动日趋兴盛,带动了体育场馆、体育装备器材、体育培训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