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解析青海湖湟鱼增至六万吨的密码
青海湖是中国最美的湖,在这片辽阔的高原水域,生活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裸鲤,俗称“湟鱼”。
湟鱼的生存,不仅仅代表青海湖水域里有这样一类鱼种,更在一定层面代表着青海湖生态环境状况。
青海湖被誉为“鸟的天堂”,每年四五月份这里众鸟翔集,蔚然成景。
然而,之所以有鸟,是因为有湟鱼。
因为有湟鱼,青海湖才成为鸟类的“大粮仓”。湟鱼在青海湖“水生生物—鱼类—鸟类—草原”复合生态共生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保护裸鲤,就是保护青海湖生态。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青海省政府先后5次对青海湖实施封湖育鱼。经过35年的立法保护,裸鲤资源蕴藏量从2002年的2592吨增加到2015年年底的6万吨,10多年间增长了23倍,裸鲤资源得到有效恢复——
就在2015年年底,省渔业局宣布,经测算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资源量已恢复到60000吨,是2002年保护初期资源量2592吨的23倍。
回望来路,这是青海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发展战略的成果,是青海人民为大自然精灵湟鱼努力创造休养生息家园的见证。
青海湖鱼鸟共生
——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生态链
青海湖典型而独特,孕育了丰富而珍贵的动植物资源,被誉为“天然的高原生物基因库”,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加入《水禽栖息地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的保护区之一、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青海湖除了拥有独特的湟鱼,还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等珍稀鸟类栖息于此,形成了闻名中外的鱼鸟共生生态链。
这一生态景观,全世界独一无二。每年吸引着大量的中外游客以及鸟类专家到这里观光或考察。
有研究表明,青海湖的生态系统由高原湖泊水体、岛屿、河流和湿地构成,表现为“水生生物—鱼类—鸟类—草原”复合生态共生体系。
其中,湖泊是鱼类栖息和繁衍的水体,湟鱼是纽带和食物链的主要环节,是这个共生生态系统中重要的指导性物种。
湟鱼资源量的衰减,直接危害到鸟类的迁徙、繁衍和生长发育,影响到湖区候鸟的数量和组成结构。
同时,由于青海湖特有的草原生态和湖泊生态系统结构较为简单和脆弱,稳定性差,一旦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将导致系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
湟鱼一旦灭绝,将导致整个湖区生态系统严重失衡。
没有了湟鱼,鸟儿因失去食物源将不再依恋青海湖;没有了湟鱼,青海湖水体生态链崩溃,将变成一潭毫无生机的死水。
拯救湟鱼保卫战
——青海已走过35年时间
1980年,青海省政府颁布《青海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部署停止青海湖冬季冰鱼生产的实施方案,由此拉开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序幕。
1982年,青海开始封湖育鱼,打响了拯救湟鱼于生死边缘的保卫战。
至今,青海保护湟鱼已走过35年的时间。
期间,从3年保护上升到7年,再升到10年,从最初单一的行政处罚上升到法律保护层面,增加刑事处罚,打击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裸鲤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
在此基础上,为有效恢复湟鱼资源量,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成立,加大了湟鱼人工孵化技术攻关、产卵场地建设、人工增殖放流,以及渔政管理设施投入和青海湖水资源的监测力度,使湟鱼资源量出现了逐年上升的喜人变化。
从2010起,青海省政府发布第五次为期10年的封湖育鱼通告,今年已进入第六年。
年复一年,青海采取打击非法偷捕和人工增殖放流湟鱼的两轮驱动举措,为湟鱼有效恢复创造了条件。
在加大打击非法盗捕、贩运、销售等行为行动中,仅2015年,省渔政管理总站组织开展了冬季、夏季两项保护湟鱼的专项行动,从捕捞源头到非法运输、贩运、销售和加工环节加大了执法力度,打击破坏裸鲤资源各环节的违法活动。
同时,与甘肃省建立联合保护裸鲤的协作机制,将保护裸鲤的行动延伸到了省外。
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何晓林介绍,仅2015年,全省渔政、公安、工商联合开展3次大规模联合检查,20余次突击联合执法,查获非法销售湟鱼餐馆达30余起。总站办理各类案件18起,没收渔获物1456.5公斤,销毁网具300余盘,罚款53600元。
业内人士分析,2015年青海湖裸鲤资源量达到6万吨,这还是一个保守数字。
“数字账”是这么算的:青海湖鸟类一年要吃掉3000吨的湟鱼,再加上湟鱼的自然死亡数,青海湖裸鲤资源量的增长会更大。
来自鸟岛管理局的数据印证,2000年青海湖有鸟类160多种10万只,2014年增加到223种20多万只。日益增多的鸟类说明青海湖裸鲤资源在逐步恢复。
经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统计,自2002年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到去年,青海湖共放流体长7.5~10厘米,体重3~5克的湟鱼鱼苗8350万尾,育苗的成活率达到75%以上,对青海湖渔业资源的贡献率达到23%。
通过人工增殖放流,湟鱼的平均体长、体重、年龄都有所增加。
封育政策不变
——只达到原始蕴藏量的16%
裸鲤资源总量得到明显增加,为何还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保护它?
“裸鲤作为青海湖中惟一的经济鱼类,原始资源蕴藏量约32万吨,目前与裸鲤原始资源量相比,只达到原始蕴藏量的16%,差距依然很大。”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释疑。
青海湖作为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不仅是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也是区域内最重要的水资源和气候调节器,其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上世纪50至70年代,滥捕滥捞和过度捕捞,导致青海湖湟鱼资源量急剧下降,引发复合生态共生系统食物链的断裂,对整个生态系统构成重大威胁。
而且,近年来,违法捕捞者一直未曾彻底终止伸向湟鱼的“黑手”。
在高利润的驱使下,一些环湖餐饮业、私房菜馆、西宁市周边茶园,冒天下之大不韪,违法偷捕、经营青海湖裸鲤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湟鱼资源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要使这一生态系统能够平衡稳定,使裸鲤资源蕴藏量能够逐步接近或达到原始蕴藏量,任务还相当艰巨。
“坚持零捕捞的封育政策长期不变”。青海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击偷捕、贩运、销售和食用湟鱼的行为。
张黄元认为,打击非法捕捞、销售、加工青海湖裸鲤行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还需各级公安、工商、渔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加码,形成整治打击非法捕捞的强大合力,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湟鱼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渔政部门要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对重点地区、人员、村社、市场、餐厅等进行严格监管,绝不让不法分子得逞。
目前,青海多部门联合,对举报非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湟鱼的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的范围包括:凡举报违法捕捞、贩运、加工销售湟鱼及公职人员食用湟鱼、导游人员诱导游客食用湟鱼行为的,均给予奖励。
不捕、不贩、不食!千辛万苦“长到”六万吨的湟鱼,仍然无限渴望全社会的共同呵护。(罗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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