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镁资源开发获国家政策支持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关于对青海盐湖镁资源开发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给予答复,提出开发镁资源应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市场等条件的综合平衡,更好发挥青海盐湖资源优势,不断完善电解法炼镁等镁资源开发技术,降低生产能耗、提高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和促进全线装置平稳运行,提升盐湖镁资源利用的市场竞争力。并且,各部委推出一系列支持青海盐湖镁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青海省内镁产业相关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盐湖镁基化工功能材料关键技术研发相关企业依法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现行鼓励研发投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镁基化工功能材料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工信部、财政部、原银监会实施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政策,中央财政依申请给予资金支持。
其次,自然资源部拟在2019—2021地质调查项目计划中,安排二级项目“柴达木盆地古近系—新近系富锂钾卤水资源调查评价”,安排3600万元经费,开展锂、钾等卤水资源调查,加强地质潜力、开发条件和环境影响“三位一体”综合调查评价,为青海盐湖资源基地绿色开发提供规划部署建议。
科技部则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基础工业的质量提升和转型升级工作,并落实“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任务,支持柴达木地区镁基材料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在“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中部署了盐湖资源研究开发任务,在“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中,加大对盐湖化工产业循环利用集成示范,针对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展盐湖化工区绿色循环发展模式研究。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鼓励提升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作为国家盐湖化工及金属新材料示范类基地发展质量,支持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下一步将修订《镁行业规范条件》,提高镁行业技术、环保、能耗、资源综合利用门槛,引导行业持续提升技术,加快转型升级。
最后,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青海盐湖镁资源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和指导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基础建设,支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盐湖镁资源化工功能材料领域筹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提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促进产业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