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青海省交通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省交通厅部门概况
2014年青海省交通厅单位名称变更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因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原单位名称为青海省交通厅,主要职能为变更前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 监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涉及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 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五)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国家重点和省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
(六) 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 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 联系协调民航、邮政相关工作。
(十)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6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10523人,其中在职人员6361人,离休人员76人,退休人员4086人,其他人员\人。
附表: 青海省交通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1 | 青海省交通厅(本级) |
2 | 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探设计院 |
3 |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
4 |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
5 | 青海省公路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6 | 青海省交通厅落实政策办公室 |
7 | 青海省交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8 | 青海省交通通讯信息中心 |
9 |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10 | 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1 | 青海省地方铁路局 |
12 | 青海省交通医院 |
13 | 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
14 | 青海省公路局 |
15 | 青海省收费管理处 |
16 |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
第二部分 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分类汇总表
三、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青海省交通厅部门201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1816142.22万元,比2012年收支总决算增30298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其中:
(一)收入总计1816142.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18629.74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1031万元,为直属上级单位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21727.2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中:交通医院医药费收入19703.33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320.5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路局承揽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收入。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1978.03万元,为所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661.7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7、用事业单位弥补收支差额200.4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68593.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816142.22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8181.15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666.52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交通厅及厅属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类) 支出23700.57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交通医院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类)支出1687463.6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公路、航道、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贷款利息支出。
7、住房保障 (类)支出4316.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结余分配1665.9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0、结转下年5548.1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结转结余,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省交通厅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1722.5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0%。2013年决算数比2012年增加368012.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二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3年青海省交通厅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4739.51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654.52万元,占4.46%;医疗卫生(类)支出4351.12万元,占0.26%;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1000.00万元,占0.67%;交通运输(类)支出1553061.14万元,占94.0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600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4316.25万元,占0.2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高等职业教育(款)
1、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