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12.02.2015  12:54
核心提示:  (2014年12月18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监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

  (2014年12月18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监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及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监督实效,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奋力打造“三区”作出新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关于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关于我省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

  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关于青海省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青海省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

  (四)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三)、(四)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检查《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专题询问

  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全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

  五、专题调研

  围绕我省地方病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有重点地开展对新制定的行政规章进行主动审查,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