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 新闻发布会在西宁举行

17.03.2017  18:31
         《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西宁举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普及工作,2017年3月17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姚宽一参加了发布会。会议邀请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及有关部门,省垣主要新闻媒体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介绍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尚少岩就今后《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孙青海副主任指出,《办法》是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重要的政府规章。2017年1月9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予以公布,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四十九条,主要从绿色建筑概念及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绿色技术与建材的应用、节能资金及其用途、诚信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对促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进行了规范,将会对我省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尚少岩副厅长强调,要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健全配套制度和标准,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三是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奋力实现绿色建筑“十三五”发展目标;四是加强监督监管,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