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正式成立

22.05.2014  13:59
核心提示: 5月21日,青海公安民警英烈基金 5月21日,青海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成立大会在西宁举行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网记者 李娜 摄影报道) 5月21日,青海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成立大会在西宁举行,标志着青海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正式成立。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程人华,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办公室主任李洪祥等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公安局设分会场。

  会议介绍了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人员组成和筹备工作情况,并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的批复》。

会议现场

  

  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公墓基金会,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捐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基金会将严格按照《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做到每年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从严控制行政办公经费开支,坚决制止将基金用于个人谋利和风险性投资。基金会将解决英烈家属和伤残、患重大疾病、特困民警家庭的实际困难,还将尽快建立全省因公牺牲、伤残和特困民警家属优抚对象信息库,及时更新、维护、经常性给予关注、开展互动练习,确保每一位民警及家属都得到关爱和救助,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近10年来,我省共有98名民警英勇牺牲,233名民警因公负伤,28名民警终身残疾,还有长年在高海拔地区超负荷工作的基层一线民警身体健康状况日益恶化,民警年均患病率达83.4%。为不断加大从优待警力度,使全省公安英烈、伤残和特困民警的倒及时抚恤救治,2013年10月,经厅党委研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成立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其主要任务是接受省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捐赠。基金主要用于发放因公牺牲(烈士)民警家属的补助、因公伤致残民警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民警及家属补助,以及因公牺牲(烈士)和生活特别困难民警家庭子女的就学补助。

  刘志强在讲话中指出,成立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事关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凝聚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深切关怀,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安英烈及其家属的深情关爱,这是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加强从优待警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及其家属期盼已久的一件好事、实事,对于公安机关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