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促发展 稳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2016年度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我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总目标,坚持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双轮”驱动,以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委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第一责任人要求,成立了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法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分工协作,系统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2016—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及《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法治机关示范创建重点项目》,编制了《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工作台账》,细化分解出165项可检验成果形式,并逐项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完成时限。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实施意见》,分两批取消下放9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对现有89项行政权力的主体性质、职能配置、权力事项、法律依据、运行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全面建成了省级和8个市州、46个县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定了《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涉企服务收费管理,制定并公布了《青海省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青海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了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与“信用青海”网站实现了数据对接,初步构建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履行公共资源协调监管职能,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省级和8个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整合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及第三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评价机制的工作意见》,开展了全省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根据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了《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协调推进了《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青海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的立法进程。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等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和清理等工作的通知》,健全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程序》。截止目前,共对我委拟定的 25 件行政管理类文件进行了审查,对以我委名义制发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报备。对2014年清理后现行有效的7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拟保留50件、修订4件、废止22件的清理意见,形成了省发展改革委保留、修订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正在按计划展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重大民生工程决策听证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民意调查等程序制度,适时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拟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试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能力建设考核试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相关办法。吸收专家学者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聘请2名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修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督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录用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编制并公布了“一单两库”。积极推广说服教育、警示约谈、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推进了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公布了《青海省省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第一批)》。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等监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了《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了举报箱、电子信箱、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进一步确保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拟定了《关于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意见》,推动1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完善了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突出政府投资、价格管理、信用体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投资运行、价格调控、生态建设、民生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情况,公开了简政放权举措、信用体系建设、公车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举措的落实情况,公开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实施情况。
七、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社会矛盾预警化解机制及行政调解公开运行工作制度,依法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分析总结本系统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发案特点,开展了全省投资管理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汇总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规定,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截止目前,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案件1起,并已胜诉。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成立青海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青海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目标。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培训,完善了主任办公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制度。健全了处级干部普法档案制度,将处级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记录在案。以普法教育为重点,组织举办了3期机关干部法治培训会、开展了5次法治专题学习和2次普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