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取消户口性质区分户籍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01.07.2015 14:5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公安厅定于7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登记户别由“城镇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四种类型,调整为“居民家庭户”和“居民集体户”两种类型。立即停止办理蓝印户口。这标志着青海省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1.07.201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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