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系统全国文明单位数量突破四分之一

09.03.2015  20:04

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大通县国税局、西宁市城中区国税局、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税局、民和县国税局、海西州国税局、贵南县国税局等6家单位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至此,全省国税系统全国文明单位总数达到16家,占比达到27.1%,这意味着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中,平均每4家单位中就有1家是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青海省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秉承“围绕税收抓创建,抓好创建促税收”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文明青海”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层次,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和国税文化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税收工作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税收现代化进程,树立了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

一是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定责任制书,做到与税收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系统上下逐步形成了省州县三级联创和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大创建”格局。

二是丰富载体,多轮驱动。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税法宣传等学雷锋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积极传播文明道德风尚,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有礼培育,制定干部职工文明有礼培育细则和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并定期进行考核。牢记“两个务必”,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将其列入机关能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文明、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大文明风尚传播力度,积极培育网络空间的“正能量”。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帮扶共建,累计捐款达180余万元,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以学促德,以文化人。发挥“学以修身、学以养德、学以增智”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和以“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主题的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向干部职工规定必读书目和推荐选读书目,在各级国税机关形成了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坚持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引导,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开展各类层次的文体活动,并先后成功举办了六届“国税文化周”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国税文化的软实力,形成了“热爱高原、团结奋进、求实创新、文明高效、奉献税收”的青海国税精神,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以人为本,优化服务。认真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批推出七大类28项便民措施,连同首问责任制,为办税服务厅配备叫号等候和服务评价系统、升级自助办税终端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和网上办税、“点对点”帮扶行动、流动办税服务车、纳税人学堂、QQ群、微博微信平台等“组合拳”,使广大纳税人享受到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加大经费、项目向基层倾斜的力度,仅2014年就积极筹措资金3883万元,集中用于改善基层办公、生活设备项目。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已初步建成了小庭院、小食堂、小菜园、小活动室、小阅览室等“五小设施”,基层的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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