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聚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力推进改革开放,聚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聚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新局面。
本报讯 (记者 薛军 罗藏) 1月21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
会议由省委书记王国生主持。王国生代表省委常委会报告2017年工作,并就做好今年全省各项工作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对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刘宁,省委常委王晓、公保扎西、滕佳材、张西明、王予波、严金海、王宇燕、于丛乐、马吉孝、曲新勇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去年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认为省委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迎接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凝聚起新青海建设的强大力量;以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契机,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以五级领导班子换届为新起点,进一步夯实党在青海的执政根基;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为重点,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以项目建设和督察整改为抓手,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产业转型升级;以国土绿化、环境治理为关键,推动生态大省、生态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以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为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正能量;以脱贫攻坚为突破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巩固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省向着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的奋斗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新青海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会议深刻分析了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提出了2018年全省工作的总体要求,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聚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力推进改革开放,聚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聚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新局面。
王国生在讲话中从四个方面部署了今年工作。
一、牢牢抓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不断在“结合”和“转化”上下功夫见实效。他指出,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和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和青海的省情实际结合起来,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成果、发展成果和精神成果,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起建设新青海的强大力量。
二、加强党的领导,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他指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改革,把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落实亲力亲为抓改革的政治要求,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找准中央决策部署与青海工作的结合点,不断提升改革创新本领,突出抓好事关青海发展、具有引领性的重点、重大改革,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他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要素配置,强化科技创新,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新兴产业,持续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找出路,探索军民融合发展新路子,构建支撑青海长期发展的经济体系。要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深度贫困,持续改善贫困地区民生条件,注重巩固提升,确保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强化思想脱贫,增强贫困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抓住重点领域,扭住突出问题,实施源头减污,坚持依法共治,既在源头、过程、末端等环节做好污染减排的减法,更做好生态容量、生态空间的加法。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抓住产业兴旺这个重点、生态宜居这个关键、乡风文明这个保障、治理有效这个基础、生活富裕这个根本,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入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支持重点地区优先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提高城镇化质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激发区域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区域空间结构。
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坚强保证。他强调,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经济建设上,加强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法治化水平和专业化能力,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领导班子建设上,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把广大干部的精气神引导到改革发展上来。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党章、学宪法”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王建军就贯彻王国生书记讲话要求,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又有许多新变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判断,把握和处理好新发展理念对经济工作的内在要求,把握和处理好经济规律对经济工作的客观影响,把握和处理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机遇,把握和处理好经济工作的时效度。
王建军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至关重要。王建军强调,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降补”重点任务,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大力优化住房供给,大力降低企业成本;千方百计稳定工业运行;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三是更加注重补齐短板,注重补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管廊、电力、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的短板,注重补科技创新的短板,注重补民生保障的短板。四是实施好国家重点战略,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战略。五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要以创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省为目标,实施“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计划。六是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效益,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培育壮大青海品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七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积极推动绿色惠民。八是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纵深推进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财税金融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全面扩大开放,以全面开放推动改革深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会议就贯彻全会精神,提出了抓落实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压实责任的要求。同时,对做好春节前后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统筹抓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确保全省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喜庆和谐的春节。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引领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扎江、祁建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会议还进行了市州和相关部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建工作“三大主体责任”情况述职、点评和测评。中组部组织二局副巡视员苏金鑫莅会指导,充分肯定了我省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以省委全会的形式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是青海的一个创造和特色。青海省委抓基层党建贯穿讲政治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强化问题导向,创新机制方法,一年一度的党建工作“检阅”氛围更浓、各级书记的“赶考”意识更强、党建责任的压力传导效应更明显。他指出,加强基层党建,要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整体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完善党员分类管理办法,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提升党建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会议号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持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热爱青海、建设青海、奉献青海,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青海篇章。
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省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党员副主席,省军区副司令员,省纪委常委;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工)委书记;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省管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部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